2023年沈阳市科技创新政策核心要点汇编(企业)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9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沈阳市科技创新政策核心要点汇编(企业) | |||
序号 | 支持方向 | 政策核心 | 牵头单位 联系电话 |
1 |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 对上年度新获批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每个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开展各类创新平台绩效评价,最高奖励100万元。 | 市科技局 平台处 22728692 |
2 | 企业主体培育 |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次年给予最高20万元后补助。 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次年给予最高10万元后补助。 对整体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次年给予20万元后补助。 | 市科技局 企业处 22721314 |
3 | 关键技术攻关 | 对重大科技专项自主研发、联合攻关项目,按照不超过研发总投入50%的比例,给予最高700万元资金支持。 对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按照不超过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核定的技术交易额50%的比例,对发榜方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支持。 同一企业可以自主研发、联合攻关、揭榜挂帅等形式承担多个项目,每家企业支持金额最高1000万元。 | 市科技局 资配处 22720342 |
4 | 产业联盟建设 | 对在市科技局备案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盟主单位,以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联盟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据,择优给予每家最高20万元奖励。 | 市科技局 成果处 22722824 |
5 | 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 每年对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进行评价,给予最高300万元后补助。 | 市科技局 企业处 22721314 |
6 | 社会治理 | 聚焦污染防治、城市低碳发展、文化和科技融合、公共安全等社会发展重要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应用示范和推广,每项资助30万元。 | 市科技局 社发处 23768180 |
7 | 公共卫生研发 | 重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项目和医工结合协同创新研究项目,每项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常见多发病医疗技术提升项目,每项给予最高5万元补助; 联合专项由联合单位出资,资助标准按照市科技局和联合单位签订协议执行。 | 市科技局 社发处 23768180 |
8 | 黑土地保护 | 开展制约绿色循环高效农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攻关,解决当前黑土地保护与利用面临的共性关键技术问题,每项资助50万元。 | 市科技局 农村处 22725022 |
9 | 种业创新 | 围绕优异种质资源鉴定与创制、育种技术创新、优良新品种培育等重点关键环节及优良种苗(畜)扩繁等相关配套技术,开展联合攻关,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事关粮食安全等重点领域卡脖子技术可适当放宽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市科技局 农村处 22725022 |
10 | 科技企业融资 | 重点支持在上一年度获得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获得创业投资机构以自有资金或管理的基金通过现金方式投资的,按投资金额的1%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20万元。 | 市科技局 创服处 23768569 |
11 | 科技企业技术合同奖励 | 对上一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不超过技术交易额的2%,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 市科技局 成果处 22722824 |
12 | 科技服务机构建设 | 为更好推动企业使用创新券购买高校院所的科技服务,市科技局与符合条件的高校院所共建条件平台服务试点,对试点单位从服务机制、服务能力、服务效果方面进行评价,给予最高100万元的绩效奖励。 鼓励企业在科技条件平台购买服务机构技术服务时使用创新券,具体支持标准和使用要求以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当年发布的《科技创新券支持目录清单》为准。 对上一年度绩效评价优秀的技术转移机构,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每个年度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成交额比上一年度增长10%,超过10%部分,按技术合同成交额的0.2‰给予后补助,每个机构每年补贴金额最高10万元。 对认定的农村科技特派团,每项资助最高10万元。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主要用于科技特派员的科技项目开发、示范及交流、培训、考核表彰等。 | 市科技局 平台处 22728692 成果处 22722824 农村处 22725022 |
13 | 标准化资助 (创新类项目) | 主导、参与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制定的,分别给予每项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奖励; 主导、参与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修订的,分别给予每项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奖励。 主导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分别给予每项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奖励。 主导行业标准制定、修订的,分别给予每项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奖励。 | 市科技局 高新处 22724120 |
14 | 基础研究 | 对我市上年度新获批建的国家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的建设依托单位,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 对我市上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除外)、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支持的项目,按照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配套要求给予配套补助。 市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研究)项目,采取前资助“包干制”的支持方式,每项50万元。 | 市科技局 平台处 22728692 |
15 | 创新创业发展 | 对新认定(备案)的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星创天地给予其运营主体最高50万元奖励。 对双创载体进行年度绩效评价,众创空间最高奖励30万元,孵化器(加速器)最高奖励50万元。 对在沈阳市辖区内大学科技园、产业园区建设的经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定或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对在沈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实施并注册的创新创业项目参加“盛菁汇”常态化路演大学生专场路演,对每个在沈创办企业的大学生优秀项目落地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 | 市科技局 创服处 23768569 |
16 | 重大科技创新活动 | 对经市政府批准,在我市举办的,符合我市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在国内或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力的高端学术会、科技成果展示会、科技人才交流会、成果转化对接会、产学研政金服协商座谈会、新技术新产品发布会,以及创新创业项目路演和各类创赛活动,每项活动资助总额最高100万元。 | 市科技局 合作处 22721526 |
17 | 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育 | U40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每个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和最高10万元奖励; U35拔尖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每个项目给予最高30万元资助; 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团队)项目,每个项目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 留学回国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每个项目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 | 市科技局 人才处 22730987 |
18 | 青年科技人才省级项目配套奖励 | 获得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面上项目中的青年博士和青年学者,采取“免评即享”的方式,按照省级到位资金的1:1配套奖励。 | 市科技局 人才处 22730987 |
19 | 高端外国专家资助 | 沈阳市高端外国专家资助专项经费包括奖金奖励和年薪资助两项: 奖金奖励按照外国专家团队在申报年度内与申报单位开展合作,取得的创新成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业绩贡献情况进行评审打分,一次性给予外国专家团队最高20万元奖金奖励。 年薪资助按外国专家或团队在申报单位实际取得年薪(含税)30-50万元、50(不含)-80万元、80万元(不含)以上3个区间,分别按年薪的40%、50%、60%的标准给予资助,资助金额最高60万元。 | 市科技局 人才处 22730987 |
20 | “带土移植”人才团队引进培育 | 对“带土移植”创新团队,根据的人才层次、团队结构、研发效益、成果产出和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按照企业上一年度为该项目团队投入研发费用的30%(不含薪酬),给予每年单次最高50万元奖励。 对“带土移植”创业团队,初始阶段(创办企业2年内),给予团队最高1000万元的启动奖励资金;单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万元,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发展阶段(第3-5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万元并呈增长趋势,累计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励。 对产业发展具有关键支撑作用的战略科学家领衔的“项目+团队”,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资助。 | 市科技局 人才处 22730987 |
21 | 路演平台人才项目 | 对在市科技局备案、每年开展科技类项目路演等活动在10场以上(含创新创业大赛)、在年度考核评价中获得优秀的路演平台,每个平台最高资助10万元。 | 市科技局 创服处 23768569 |
22 | 校企合作项目对接奖励 | 企业通过参与校企合作、项目对接等智力支持活动,推动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的3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 市科技局 成果处 22722824 |
23 | 技术转移机构技术合同奖励 | 对促成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技术合同的技术转移机构,每个项目按照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技术合同费用的3%给予奖励,每个项目最高50万元。 | 市科技局 成果处 22722824 |
24 | 技术经纪人奖励 | 上一年度绩效评价优秀的技术经纪人评为“服务之星”,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 市科技局 成果处 22722824 |
25 | 科技企业引进创新项目技术合同补贴 | 企业与高校院所创新团队合作开展技术攻关、破解我市产业需求“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按照企业实际支付技术合同成交额的20%—40%给予分档递进补助,最高补贴2000万元。同时对企业中主持该项目的创新团队给予补助,最高补贴500万元。 | 市科技局 成果处 22722824 |
26 | 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 | 对专家评审得分85分以上(含85分)的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按得分排名情况择优给予投资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 | 市科技局 成果处 22722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