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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市级 科创平台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23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沈阳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市级

科创平台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沈阳市科创平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域内科创平台对产业转型升级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沈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沈科发﹝2024﹞22号)、《沈阳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沈科发﹝2024﹞21号)、《沈阳市科学技术局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沈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沈科发﹝2025﹞21号),市科技局对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的技术创新能力、高端人才引育、科技成果转化等情况进行了量化评价,现将绩效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1.沈阳市等离子体技术及应用重点实验室等20个市级重点实验室、沈阳市车路协同应用验证技术创新中心等11个市级技术创新中心、沈阳市超声医学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17个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2.沈阳市高端工业装备制造智能化重点实验室等104个市级重点实验室、沈阳市边缘计算技术创新中心等56个市级技术创新中心、沈阳市神经重症康复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77个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3.沈阳市新型功能涂层材料重点实验室等77个市级重点实验室、沈阳市智慧设施农业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等35个市级技术创新中心、沈阳市儿童肾脏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68个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

4.沈阳市行为健康科学重点实验室11个市级科创平台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5.沈阳市核技术农业应用重点实验室、沈阳市航空混电推进系统技术创新中心2个市级科创平台未参与绩效评价。

希望全市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加大技术研究开发、成果本地转化、高端人才集聚、产业发展支撑和创新资源共享力度,引领和支撑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请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科技创新平台限期一年进行整改,未参评的科技创新平台撤销其市级科技创新平台资格。

附件:附件:2025年度市级科创平台绩效评价结果.pdf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