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征求《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废止失效和修改部分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的决定》意见建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15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相关工作要求,市科技局研究起草了《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废止失效和修改部分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的决定》,现面向创新主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8月17日前,将有关意见及建议反馈至指定邮箱zcc-kjj@shenyang.gov.cn(请注明单位及联系方式)。
附件:
(7.16)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废止失效和修改部分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的决定 .doc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7月15日
(联系人:李欣如;联系电话:22721513)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33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