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科技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函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10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各有关单位:
近期省内外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据省气象局专报,受9号台风“巴威”外围水汽影响,7月10日至14日全省将出现两次强降雨过程,局部地区有特大暴雨,雷雨时最大风力可达8—10级,极易引发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防汛形势严峻。现就各类创新主体(其中建设单位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按照监管部门相关要求执行)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如下: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深刻认识洪涝干旱灾害的极端性和复杂性,立足防大汛、抗大旱、防强台风,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全面压实政治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担起防洪保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开展汛期安全值班值守,加强关键岗位值班力量。
二是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加强重点领域基础设施风险隐患动态排查,突出排查交通设施的高边坡、高填方、急弯陡坡、临水临河等重点部位,以及低洼内涝区域、高空坠物风险区域等易倒伏区域等薄弱环节,及时转移人员和重要设施施备。
三是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强化基础设施运行监测预警,关键时段加强巡查频次,及时发现险情征兆并预警。加强抢险救援力量和装备物资准备,开展灾害风险辨识、隐患排查、预案演练等,健全应急物资快速响应和调拨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危化品、精密仪器设备安全,严防次生事故发生。
请各创新主体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26年7月10日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33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