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沈阳市创新创业服务专项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24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组织申报2026年沈阳市创新创业服务专项工作,现就其中技术经纪人专项申报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技术经纪人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几项:
1.沈阳市技术经纪人专项补助申请表并附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挂靠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2.沈阳市技术经纪人备案登记表并附居民身份证和技术经纪资质证书);
3.企业需求征集表、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4.技术转移服务相关合同材料,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技术合同及促成技术合同成交的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
申报人将以上材料装订形成沈阳市技术经纪人专项申报书(模板见附件),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扫描件于2026年7月1日17:00前报送至市科技局416室。
二、有关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
1.申报本专项时,申报人的技术经纪人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本次申报的企业技术需求挖掘事项须发生在2025年度内,企业注册地在沈阳市域内,须附具体的需求情况说明。
技术需求不得与以往年度数据重复,如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列入科研诚信失信记录;申报人之间提报的技术需求、技术合同不得重复,存在重复的请在申报前自行协商解决,若重复申报,各申报人的该项申报数据将均作无效处理。
3.申报提交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各类技术合同的登记日期须在2025年度内。同时,须提供申报人促成技术合同成交的相关证明。
联系人: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王楠 ,联系电话:024-22722824。
沈阳市技术转移协会李江宏,联系电话:18940057913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24日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33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