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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4年度市级科创平台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6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沈阳市科创平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域内科创平台对产业转型升级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沈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沈科发﹝2024﹞22号)、《沈阳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沈科发﹝2024﹞21号)、《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沈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沈科发﹝2025﹞21号),市科技局对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的技术创新能力、高端人才引育、科技成果转化等情况进行了量化评价,现将绩效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1.沈阳市航空复合材料工程技术重点实验室等20个市级重点实验室、沈阳市边缘计算技术创新中心11个市级技术创新中心、沈阳市脑血管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17个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2.沈阳市先进流动显示与测量技术重点实验室等102个市级重点实验室、沈阳市大语言模型技术创新中心54个市级技术创新中心、沈阳市脑血管病介入治疗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84个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3.沈阳市法医脑科学重点实验室等80个市级重点实验室、沈阳市类脑智能技术创新中心等41个市级技术创新中心、沈阳市口腔正畸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67个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

4.沈阳市环境卫生工程技术重点实验室、沈阳市VR动态融合捕捉技术创新中心2个市级科创平台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希望全市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加大技术研究开发、成果本地转化、高端人才集聚、产业发展支撑和创新资源共享力度,引领和支撑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请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科创平台限期一年进行整改。

附件:2024年度市级科创平台绩效评价结果.pdf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