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市级科创平台绩效评价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8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沈阳市科创平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域内科创平台对产业转型升级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沈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沈科发﹝2024﹞22号)、《沈阳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沈科发﹝2024﹞21号)、《沈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修订稿)》(沈科发﹝2020﹞23号),市科技局对域内市级科创平台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经单位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党组会审定等程序,现将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
自即日起5工作日内,任何对公示结果真实性持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向市科技局提出异议并提供必要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匿名异议和超期异议均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业务电话:22728692 监督电话:81963635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28日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33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