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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0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发〔20255号)精神,现将我市2025年度省科技奖提名工作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提名奖项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

二、提名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符合《关于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外,提名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我市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三、申报程序

我局提名省科学技术奖按如下程序办理:

1.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向市科技局提交申请函。

主要内容包括:申请函、拟提名项目汇总表、项目简介等。

2.市科技局对项目进行初审遴选,符合条件的予以提名

3.项目第一完成单位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60.151.64,在线填报省科技奖提名书,并上传附件。

4.市科技局负责在线形式审查提交省奖励办审核等相关工作。

5.省奖励办审通过后,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按要求下载打印、提交与网络申报材料一致(包括提名书与附件材料)的纸质材料。

四、完成时限

1.提交申请函电子文件包括单位盖章版PDFWORD版共2种,文件夹命名:XX单位省科技奖申请函截止时间为20251122日,逾期不再受理。

2.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12月22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5日。

3.项目公示,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前。公示材料及公示的照片、网络截图等按要求报市科技局备案。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促进

人:卫静波王超  

联系电话:22722824  18904017709

电子邮箱:cgc-kjj@shenyang.gov.cn


附件:1.申请函参考格式.wps

      2.关于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pdf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5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