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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6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各有关单位:

10月14日,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征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沈阳市科技局为本次专家征集的推荐单位之一。根据《通知》要求,现将计划通过市科技局进行专家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在沈阳境内居住和工作。

(二)技术专家要求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有关附件可从省工信厅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内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关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且从事财税工作10年以上。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无不良诚信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五)有较好的综合分析评价能力和表达能力,并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自愿以独立身份参加专家评审工作,并接受监督管理。

(六)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且愿意接受监督管理。

二、申报材料及时限

符合条件要求并自愿参与高企认定工作的专家,需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1.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入库登记表》(附件1),纸质版1份。表中“推荐单位意见”栏由市科技局负责填写。

2.填写《高企专家申请信息表》(附件2),Excel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文件名统一命名为“姓名-高企专家申请信息表”。表中明确的必填项如未填写,视为无效申报。

3.申报专家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版,职称证明(彩色扫描PDF版),此两项为必要件。扫描成一个PDF,统一命名为“姓名-高企专家申报材料”。

上述材料1中要求的纸质版材料,于10月20日11时前送至市科技局企业处(沈河区青年大街201号,地铁二号线市图书馆站B口,526房间)。2、3中要求的电子版材料,于10月20日11时前发送至邮箱:qyc-kjj@shenyang.gov.cn。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入库登记表.doc

      2.高企专家申请信息表.xls

         3.推荐承诺书(模板).doc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0月15日       

(联系人:王旭;联系电话:2272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