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依据《沈阳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创新联合体试点实施方案》(沈科发〔2024〕23号)及“揭榜挂帅”组织实施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数字孪生水网重大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榜单予以发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设置
聚焦水利行业(领域)共性技术需求,推进数字孪生技术攻关和数字孪生水网成果转化,遴选2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予以发布(详见附件)。
二、揭榜条件
本次“揭榜挂帅”项目面向全国范围内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型企业等征集揭榜单位,揭榜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发榜方无关联关系,且双方尚未对榜单任务开展研发;
2.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完备的科研条件和稳定的科研人员队伍等,有良好的承接委托研发任务的业绩,无不诚信记录;
3.针对发榜项目的榜单任务要求与发榜方共同研究提出技术攻关方案,组织科研力量,开展项目对接,协调创新资源,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任务。
三、组织程序
1.揭榜对接。有意向的揭榜方结合发榜项目具体内容及自身能力,与发榜方进行对接。发榜方根据意向揭榜方情况,自行对接洽谈,双方达成共识后,形成《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确定项目实施内容、考核指标、科研周期、技术交易额、支付方式、验收标准等,项目实施内容和考核指标原则上应与榜单相关内容一致。《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合同并完成技术合同登记备案程序。同时,发榜方与揭榜方共同制定发榜项目的可行性方案和资金使用概算,资金使用概算将作为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揭榜方专项审计的依据之一,验收前发榜方应及时申请审计,揭榜方应积极配合。原则上一个发榜项目只能确定一个揭榜方,若需要多家揭榜方联合进行攻关的,需明确一家单位为牵头揭榜方。
2.项目申报。成功对接且按《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完成首笔资金拨付后,由发榜方填写《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并附揭榜方资质条件、技术攻关方案等相关材料。
3.立项攻关。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双方资质条件、科技成果材料、双方确认的项目资金使用概算合理性等进行综合审查,提出拟支持项目名单,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履行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4.合同签订。由发榜方牵头与市科技局签订“揭榜挂帅”项目任务合同书。《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和《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的项目实施内容和考核指标应保持一致。
四、支持方式
1.本专项由市科技局纳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体系管理。
2.市科技局与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共建“沈阳市水资源科技创新联合专项”,项目经费由发榜企业出资,按照双方在技术市场登记备案的技术合同拨付资金。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成果处,电话:22722824
附件:2025年数字孪生水网重大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榜单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