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县市)政府及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根据《沈阳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沈科发〔2025〕6号)加快人工智能行业大模型应用落地,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实体经济并加速产业转型升级,现面向全市征集人工智能行业大模型及典型应用案例,为全市人工智能行业大模型培育库建设及典型应用案例评选工作奠定良好基础,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行业大模型。基于通用基础大模型开发或者自研垂直领域行业模型,包括制造、医药卫生、农业、金融、文旅、政务大模型、能源、教育、科研等行业大模型。
(二)典型应用案例。围绕制造(研发设计、中试验证、生产制造、营销服务、运营管理等)、医药卫生(医疗影像智能辅助诊断、临床诊疗辅助决策、可穿戴设备,以及医疗设备管理、智能公共卫生服务、互联网医院、医保基金管理等)、农业(育种筛选、农药配比、精准农业管理等)、金融(营销、服务、投研、投顾、风控、研发等)、文旅(AIGC文创产品及旅游咨询问答、个性化定制线路及攻略内容生成、无接触智能服务、机器人导游等)、政务服务(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便民服务、城市运行态势感知、事件精准研判、应急处置等)、科研(包括新材料结构预测、蛋白质序列补全适配等)、能源(电网调度、输电无人机巡检、通道可视化监拍、变电站智能巡视、作业现场违章识别等)、教育(智能助手、智能研修、助教系统、智慧校园等),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应用案例或应用解决方案。
二、征集条件
1.申报主体为本市有关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重点企业等单位。
2.所申报的行业大模型及典型应用案例应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具备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和推广价值。
3.申报主体应提供相关的知识产权、获奖证书、专业机构检测报告等主要佐证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申报的行业大模型及典型应用案例相关知识产权归属申报主体,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4.申报内容确保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无相关伦理风险和安全隐患。
三、工作要求
1.请区(县市)政府安排相关部门,广泛通知本辖区相关企事业单位,并由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汇总。请市国资委代为通知市属国有企业,请市教育局代为通知市属学校,请市卫生健康委代为通知医疗系统单位,请市委金融办代为通知金融系统单位,请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局、市公安局、市文旅局代为通知能源电力、城市治理、文旅等相关行业企业,市科技局通知部省属高校、新研机构。
2.请申报单位按需填写《沈阳市人工智能行业大模型征集表》(附件1)、《沈阳市“人工智能+”典型应用案例征集表》(附件2),将征集表电子版(盖章扫描)报送至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并初审后于7月18日前,正式行文推荐至市科技局前沿技术处。
4.市科技局将对征集到的人工智能行业大模型及典型应用案例进行遴选,研究市人工智能大模型培育库建设及市典型应用场景案例评选工作,择优支持,并组织开展供需对接活动,进行对外发布和宣传推介。
附件:1.沈阳市人工智能行业大模型征集表
2.沈阳市“人工智能+”典型应用案例征集表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9日
(联系人:朱全凯;联系电话:2274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