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试点(沈阳)实施方案》(沈政发〔2024〕10号),广泛深入发掘绿色低碳先进技术、装备、产品和新模式、新业态、新体制,大力促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模式创新、成果转化、集成应用,推动前沿领先技术加快转化为先进产能和新质生产力,推动先进适用技术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推动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现面向全市范围公开征集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沈阳)建设典型示范场景。
一、申报要求
为指导申报主体做好申报工作,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碳达峰试点城市(沈阳)建设典型示范场景申报指南》(附件1)。申报主体须符合指南有关方向和要求,并规范填写典型示范场景申报表(附件2)。
二、申报时限
请于2025年6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的word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扫描版通过邮件报送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场景推广
国家碳达峰试点(沈阳)典型示范场景项目,经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组织相关单位、专家遴选后公开发布。对于技术经济可行、市场前景较好的建设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为其顺利落地实施开辟绿色通道;对于符合条件的硬投资项目,支持指导其申报中央预算专项资金支持;对于符合条件的软建设项目,支持指导其申报省、市制度性创新成果;对于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项目,支持指导其申报国家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典型示范场景项目建成后,将作为国家碳达峰试点(沈阳)建设实施重要支撑内容和建设成果,推送到相关平台、活动中展示,提炼形成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率先在沈阳市范围内复制推广,并视推广应用效果向省和国家有关部门推荐。
工作邮箱:304799385@qq.com
联系人:靳海龙、徐婷婷,联系电话:83978649
附件:1.国家碳达峰试点(沈阳)建设典型示范场景申报指南
2.国家碳达峰试点(沈阳)建设典型示范场景申报表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11日
附件:1.国家碳达峰试点(沈阳)建设典型示范场景申报指南.doc
附件:2.国家碳达峰试点(沈阳)建设典型示范场景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