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为持续优化农村创新创业环境,根据《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建设星创天地的实施意见》(沈科发〔2020〕33号)规定,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星创天地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未获得过市科技局备案且符合备案条件的星创天地。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详细要求参照《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建设星创天地的实施意见》(见附件1)。
三、申报流程
(一)自我评价。申报单位对照《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建设星创天地的实施意见》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在线申报。在市科技局网上发布通知后,符合条件的星创天地可自愿申报备案。申报单位登录沈阳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shenyang.gov.cn/),按照《网上申报操作指南》(附件2),完成单位注册、信息完善、项目账号添加等操作,并以项目账号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在“星创天地备案”进行申报,在线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盖公章扫描件)。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三)形式审查与推荐。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及时受理网上申报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四)组织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受理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提出认定意见,经现场调研后确定拟备案星创天地名单,提交局党组会议审议决定。
(五)公示备案。在市科技局政务网公示拟备案星创天地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认定,并纳入沈阳市星创天地管理。
四、联系方式
(一)申报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农村处: 23768052、22725022
铁西区:83895121
浑南区:83666354
于洪区:25320518
沈北新区:81379765
苏家屯区:89814368
辽中区:87882458
新民市:87852096
法库县:87119528
康平县:87345569
(二)技术支持(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系统操作及密码找回等)
咨询电话:18900923879
(三)监督电话
监督处:22722774
附件:1.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建设星创天地的实施意见
2.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