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开展路演平台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8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路演平台持续健康发展,现组织开展路演平台2023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已备案的路演平台。
二、评价内容
(1)服务能力。主要评价路演平台的管理制度建设、场地与设施设备、服务人员、项目征集、储备、策划、跟踪落地能力、金融集聚能力。
(2)路演绩效。主要评价每年组织的路演场次,路演项目、路演宣传、路演企业资质等。
(3)社会贡献。主要评价服务的大学生项目落地、路演企业发展,获得融资等情况。
三、评价分类
1.评价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2.对获得优秀路演平台奖励10万元。
四、评价材料及报送时间
1.申报单位需要填写基本情况表,撰写年度工作报告,并提供在路演项目统计表等相关附表及证明材料(附件1)。
2.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对评价材料进行审核,并于10月18日前,将评价材料(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推荐函及汇总表(附件2)统一报送市科技局。
五、相关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对评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评价资格,视为不合格。
2.逾期未提交评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双创载体年度绩效评价,按不合格处理。连续2年评价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备案资格。
联系人:王海鹏 电话:23768569
附件:1.沈阳市路演平台绩效评价材料(模板)
2.双创载体绩效评价推荐汇总表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