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科技创新平台 2023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3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活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集聚的创新资源,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专项实施细则》和有关管理办法,市科技局对沈阳域内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的技术创新能力、高端人才引育、科技成果转化等情况进行了量化评价,现将绩效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1.机器人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等95个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2.沈阳市航空发动机健康管理重点实验室等127个市级重点实验室、沈阳市工业大数据技术创新中心等73个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内分泌代谢疾病(中医)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104个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
3.沈阳市中医急诊和重症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12个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4.沈阳市放射治疗临床研究中心因未参加绩效评价取消沈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资格。
希望全市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加大技术研究开发、成果本地转化、高端人才集聚、产业发展支撑和创新资源共享力度,引领和支撑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科技创新平台2023年度绩效评价结果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