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2年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集成服务产业链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科技创新平台及依托单位:
为深入实施“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创新驱动先锋行动,在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向产业链集成方面实现新突破,根据《关于提升科技创新平台能力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沈科创办发〔2021〕1号),现面向“老、原、新”20个重点产业创新方向,集成500个重点科技创新平台推进建设,提升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科技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协同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现将2022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积极向产业链开放共享。请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人才、设备等资源优势,面向相关产业链开放共享。3月4日前,填报《2022年沈阳市重点产业科技创新平台链条清单》(见附件1),明确产业创新方向、平台类别、平台建设情况等内容。
(二)实施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请各重点科技创新平台聚焦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加大研发投入,实施重点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3月4日前,填报《2022年沈阳市重点科技创新平台实施项目清单》(见附件2),每个平台至少填报1项重点技术攻关项目和1项成果转化项目。
(三)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请各重点科技创新平台结合各自特点和科研活动实际,提出2022年拟开展的科技创新活动,于3月4日前填报《2022年沈阳市重点科技创新平台创新活动清单》(见附件3),明确活动内容、时间节点、预期效果,营造良好创新氛围。
二、工作要求
各重点科技创新平台负责人应高度重视集成服务产业链工作,积极谋划设计相关工作(活动),填报内容确保做到“四个准确”,即平台信息准确、建设内容准确、相关数据准确、表述方式准确。同时,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联络和沟通协调。对纳入服务产业链的科技创新平台,市科技局将根据年度绩效评价情况择优予以支持。
三、联系方式
高新处 22724120
社发处 23768180
农村处 23768052
附件:
附件1 2022年沈阳市重点产业科技创新平台链条清单.xls
附件2 2022年沈阳市重点科技创新平台实施项目清单.xlsx
附件3 2022年沈阳市重点科技创新平台创新活动清单.xls
沈阳市科技局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