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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落实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30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按照《关于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市科技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已确认的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职权主体数量:1个,根据《关于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工作的通知》(沈司〔2019〕17号)要求《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辽宁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关于行政执法有关概念的界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室 沈阳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工作为市科技局职权,已向司法局报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二、行政执法人员及法制审核总体情况

沈阳科技局配备执法人员6人,均已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通过省执法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调离执法岗位人员0人。法制审核人员2人,具有职业法律资格证0人,日常学习法治知识65学时。我局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的审批过程中,严抓审批每一个环节,做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

三、“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和公开情况

结合我局行权事项,对照我局权责清单,编制市科技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在官网公示,并已通过邮箱向司法局报备。

四、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年度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开展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培训3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法等法治知识。制定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知识题库,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学习,通过线上视频课程学习、线下集中学习,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素养,通过加强行政执法“十条禁令”的宣传,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台账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情况

我局2024年12月31日已制发公布《沈阳市科学技术局行政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对我局行政执法事项明晰办理流程和依据,2025年无变化。

六、行政执法决定公开情况

我局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职能,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事项涉密,无法公开。

七、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情况

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办理在市政府行政审批大厅(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执法音像设备统一由市政府审批大厅(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部门负责配备。局政策法规处配备执法记录仪1部。

八、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严格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和质量,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新增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按照《市科技局行政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开展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执法事项、人员,执法全过程留痕可追溯,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管理执法案卷认真执行市科技局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强化执法案卷制作能力水平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开展执法工作,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客观事实执法,保障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