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收官之年,市科技局深学笃信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科技法规修订完善和宣传
聚焦科技创新重点领域,积极推动地方科技法规修订,配合市人大完成《沈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工作。此次修订将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精神与沈阳地方科技发展实际结合,围绕“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的全过程创新链,构建了全链条创新体系,强化了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科技创新、科技金融、区域创新与开放合作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更加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更加突出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以法治全面引领科技创新工作。《条例》实施后,我局先后在沈阳日报、沈阳广电新媒体平台等开展普法宣传,印制并发放《条例》宣传手册,多渠道提升科技法规的知晓度。
(二)以高质量政策推动科技创新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沈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相关要求,我局起草制发了《沈阳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行动方案(2025—2027年)》《沈阳市国际合作基地管理办法》《沈阳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等重要政策文件,逐步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加速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严格按照《沈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等要求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本年度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扎实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及时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全面清理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定的相关文件,对今年以来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审查,对于违反审查标准的文件及时调整修改。
(三)全面保障依法行政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动态调整我局权责清单,依照法定职权开展各项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全年实时召开局党组会议审议重大决策事项,所有事项均履行决策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听取法律顾问给出的法律意见,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合规。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发、合同协议签订、法治培训、重大科技项目等方面,引入法律顾问提出法律意见,提升依法行政质量,年度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128次。
(四)深化法治学习宣传教育
系统化开展学法用法,制定市科技局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学习内容,年度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两次,主要领导领学一次,以上率下增强法治思维。开展专业化法治能力培训2次,邀请市市场监管局专家、我局法律顾问针对我局遇到的法律问题开展培训,培训内容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法、科技进步法、公平竞争审查等内容,同时鼓励行政执法人员加强线上学习,提升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律能力。多元化开展普法宣传,线上线下联动,利用沈阳日报、沈阳广电等传统媒体平台以及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宣传,利用科技活动周普法宣传、政务服务大厅投放宣传册等开展线下宣传,加强宪法、民法典、仲裁法、科技法律法规等的宣传,提升全系统法治素养。
(五)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依法依规开展政务服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全程网办,截至12月31日,依法依规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1981件,其中A类229件;认定登记技术合同13893项,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830.56亿元,同比增长14.93%。此外,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局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实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社保卡“证卡融合集成”,顺利完成系统改造、流程优化和服务升级,建成以市社保中心、工商银行为主要网点的专属实体卡服务体系,依托社保卡为外国人在沈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提高了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建立沈阳市科技创新营商环境体验官制度,首批聘任20名体验官,通过举办座谈会、开展主题体验活动等方式,邀请体验官对科技创新法治等方面营商环境进行深度体验监督,为提升科技创新营商环境提供贴合实际的意见建议。
(六)强化执法监督
加强内部监督,积极参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落实专项行动要求,畅通投诉举报途径,严格监督行政执法行为,适用行政自由裁量权标准情况,选树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开展执法人员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考试,加强执法人员专业学习,年度学习60课时,提升执法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梳理执法案卷并报送评查,听取相关意见建议,提升执法案卷制作水平。加强外部监督,积极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年度我局承办建议提案147件,见面率、办复率、满意率100%。
(七)尊重司法权威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应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及时与行政复议中心沟通复议事项,提供复议所需材料。此外,加强仲裁法律宣传,在局签订的民事协议中加入仲裁条款,发挥仲裁防范化解风险作用。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本年度,市科技局虽采取一系列法治工作举措,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普法宣传不足,普法内容单一、感染力弱,方式手段不够丰富,科技创新法律法规普及度不高;二是法治思维有待加强,在科技项目管理中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本领需进一步强化。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的带头表率作用,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按照《沈阳市科技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三是积极推动法规修订及政策实施,对科技法规修订亲自过问,对科技政策制定落实亲自部署;四是推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动营造公平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五是保障法治化创新环境,加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政策等的合法性审查,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法治保障。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完善法治保障体系,宣传好、落实好科技领域法律法规,及时制定科技领域具体政策细则,将科技创新管理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强化政策措施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三是创新普法宣传模式,加大普法力度,多渠道宣传科技政策法规,加强法规政策解读,精准推送科技政策法规,不断丰富普法内容与形式,提升宣传感染力和覆盖面;四是强化法治能力建设,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执法培训与科技法律法规及日常法律知识专题学习,提升干部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法治思维。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月20日
辽公网安备:
2101030200033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