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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0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市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推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全市科技大会精神,着力在法治赛道上推进科技创新工作实现新突破。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充分发挥局党组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作用。研究制定市科技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依法治市相关要求,定期开展法治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明确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强化科技领域法治供给

1.推进地方性科技法规修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结合全国人大来沈开展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提出的要求和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实际需要,今年我局起草了《沈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学习借鉴了江苏、广东、重庆、南京等省市立法经验,广泛征求了专家、科技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的意见,充分将国家关于科技创新的要求和沈阳本地实际结合起来,对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引育留用、科技企业和人员开展科研活动、科技合作交流等方面做出了较为详尽的规定,为我市科技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切实的立法引领和支撑。《条例》经司法局审核后,已于10月25日通过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初次审议。

2.进一步完善我市科技政策体系。本年度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其中我局起草、以市政府办名义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即《沈阳市支持浑南科技城建设科创特区若干政策措施》;我局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即《“兴沈英才计划”科技人才政策配套实施细则》《沈阳市科技领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沈阳市科技创新发展智库研究专项管理办法(试行)》《沈阳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沈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延期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即《沈阳市科技创新政策配套实施细则》《沈阳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完善我市科技政策法规体系,创造了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化科技创新环境。

(三)完善科技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全过程管理。严格把控规范性文件审查,结合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计划,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要求,对规范性文件严格实行自我审查、专家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征求利害人关系意见、公平竞争审查、风险评估等程序,确保出台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按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司法局要求,对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清理,清理市委文件9件,继续有效8件,失效1件;清理市政府文件5件,废止2件,失效2件,修改1件;清理局文件11件,继续有效9件,失效2件。

2.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保驾护航作用。深入实施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强化对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协议签订等行为的法律解读,协调解决法律疑难问题,化解科技行政法律风险。本年度局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0余次,审查文件、合同70件,出具法律意见书38份,为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展法制专题讲座2场。

(四)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

1.规范重大决策行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在评估论证的基础上,畅通公众参与公共决策渠道,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并对决策事项开展实地调研。《沈阳市科创街区、科创园区建设方案(2024—2025年被纳入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文件制定过程中参照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实地走访调查研究,组织专家论证会,充分征求相关企业院所意见引入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在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后制发文件,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空间格局,目前7个科创街区、13个科创园区启动建设  

2.严格执行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市科技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局重大行政决策流程,确保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起草决策草案均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严格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流程,做到依法、科学决策。

(五)提升科技行政执法工作质效

1.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深入贯彻落实《沈阳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沈阳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清风执法”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针对行政执法存在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整改,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对照权责清单制定我局行政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定期自查政执法人员资格在编在岗情况及执法证件持有情况,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政治审查,更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保障执法人员依法执法、政治坚定。抓好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行政执法岗位练兵活动,制定了《2024年行政执法培训工作计划》,采取报告讲座、会议培训、集中授课、自主学习、利用辽宁省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适时邀请专家及法律顾问对执法内容进行系统培训,围绕法治思维素养和能力提升,选取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指导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3.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创新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质效,积极探索创新,率先在省内实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一窗受理 并联审批”模式今年以来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结2189件,其中A类外国高端人才办结148件,一站式办理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284件次。持续做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截至2024年12月16日,我市登记技术合同12110项,认定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664.27亿元,同比增长 30.56 %。

(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1.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并公示《沈阳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市科技局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个性化清单》,在大力宣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法律法规的同时,深入组织开展科技进步法、辽宁省科技新条例等专业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开展法制专题讲座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组织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在线学习法律知识,落实共同普法责任和科技部门普法责任。

2.围绕科技法规政策开展宣传。借助全市科技大会、科技活动周等活动扩大科技领域法规政策宣传影响力,以科技法律政策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截至目前,新增高新技术企业850占全省新增55.6%,总数达到5902占全省42.1%全市新增1家独角兽企业,320家雏鹰瞪羚企业,科技型企业总数突破2.5万家,增量和总量持续保持东北第一。4名专家(团队)获得国家卓越工程师奖,占全省80%2名外国专家荣获中国政府友谊奖,包揽全省2个获奖名额;11个项目荣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占全省79%修订创新人才政策措施,引育带土移植人才团队项目33项,支持40岁以下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110名,实施20项高端外国专家资助项目,推动石墨烯制备及新能源动力电池等一批院士成果转化项目在沈阳落地

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个别科技类法规政策出台时间较长,不能完全适应科技创新的需求。二是依法行政能力需持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执法队伍专业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科技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情况”的要求,将法治工作与科技创新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将法治贯穿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各方面、全过程。

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召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推动地方科技法规修订,对修法的各个环节亲自督促过问;三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项目均咨询法律顾问意见,运用法治思维指导科技创新工作;四是抓好涉外法治建设,为外籍人才提供优惠政策,吸引外籍人才来沈、留沈;五是及时清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废止文件2份,修改文件1份;六是落实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事项重点任务,研究并制定《市科技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七是坚持法治为民办实事,收集创新主体诉求并提供相应服务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坚持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发挥局党组对法治工作的领导作用,确保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各项任务稳步推进

)夯实科技创新法律基础

贯彻落实科学技术进步法,严格按照市人大立法计划安排做好《沈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工作,通过实地调研、与创新主体座谈、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等方式进一步完善条例,确保条例能够切实为推动我市科技创新所用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制定年度法治工作重点任务,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岗位练兵,组织人员参加执法考试,扩充执法队伍,强化案卷评查管理。

(四)有序开展法治工作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工作与科技创新工作同部署,将法治思维运用于科技工作各环节,提升全局依法行政能力,力争在法治赛道上实现新突破。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