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沈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运行评估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30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一、发布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动态管理,按照《沈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修订稿)》(沈科发〔2020〕23号)文件第五章第25条规定,管理部门对已组建的中心每三年开展一次绩效评估。

二、发布目的

坚持按照客观三公原则、强化定位原则、引导发展原则开展通运行评估,对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创新资源整合能力、成果产出能力、集聚人才能力、成果普及推广能力进行评估,全面了解和检查中心批建三年以来的建设和运行状况,总结中心建设成功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为研究出台支持中心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奠定基础;评估内容包括建设水平、科研产出、社会服务、未来发展规划等,涵盖8项二级指标和18项三级指标。


文件链接: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沈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