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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科技局关于公布2021年市级备案创新创业载体名单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0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一、背景

根据《沈阳市创新创业载体备案管理办法》(沈科发〔2021〕38号)具体要求,开展2021年市级创新创业载体备案。

二、目的

为培育以服务大众创新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培育企业家精神为宗旨,面向科技型创业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物理空间、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构建完善创业孵化链条,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开展市级创新创业载体备案工作。

三、备案条件

1.创新创业载体运营管理机构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2.应满足《办法》中明确的场地、服务人员、服务能力、在孵团队及企业等方面要求;

3.孵化对象以科技型的初创企业和创业团队为主。

四、备案流程

1.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交备案材料,并向所在区、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区、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形成意见并书面推荐到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组织备案评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机构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类别备案为沈阳市创新创业载体。


文件链接:市科技局关于公布2021年市级备案创新创业载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