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和规划的提案(第293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2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王继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和规划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深入研究相关建议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一、强化顶层设计,注重统筹规划。一是根据《辽宁省深入推进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三年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沈阳市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专项行动计划》,将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作为全市20个重点产业链之一,以风电设备、核能发电设备、氢能装备以及电池、电机、电控等“大三电”,DC转换器、车载充电机、高压配电盒等“小三电”和为(换)电站等基础设施为重点,构建传统车与新能源汽车协同发展的战略格局。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实施重点产业链“链长制”的总体方案》,实施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链长制”,通过实施产业链链长顶格协调,跨领域、跨部门促进协同发展,集中力量推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是编制了《沈阳市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2023-2030年)》,以风能、氢能、储能、节能环保产业为重点,聚焦主攻方向,明确工作任务。规划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产业实现产值300亿元。编制了《沈阳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提出建设核心技术最先进、整车优势最突出、产业链最完整,达成“7个1的产业格局目标”,将沈阳建设成为东北氢燃料电池汽车第一城。

二、完善创新体系,提升创新能力。一是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全市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产业领域,重点实验室、专业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等创新平台达到23个,其中,包括依托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建设的新能源通用飞机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辽宁)国地联合创新平台1个,依托沈阳鼓风机集团核电泵业有限公司、辽宁太阳能研究应用有限公司等建设的辽宁省核泵技术重点实验室、辽宁省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制造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17个,依托中汽动力(沈阳)有限公司、沈阳三科核电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等建设的沈阳市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沈阳三科核电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等市级创新平台5个。二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2022年,通过实施市“揭榜挂帅”等市科技计划专项,支持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产业领域创新项目14项,资金1450万元。突破超低温电池、基于纳米碳催化锌-空气电磁、太阳能和氢燃料电池用高效光解水制氢技术、磁悬浮轴承、高速永磁电动机/发电机及电力电子技术、80kW氢燃料电池发动机制备技术等20余项。三是培育科技型企业。2022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中,新能源与节能领域企业数量达到199家,较上一年增长29.22%,营业收入达到226.5亿元,较上一年增长16.2%。

三、加强应用推广,实现产业增效。2022年,我局重点围绕电机和变压器能效提升、余热余压利用、清洁化生产及高效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节能工程,向区县工信部门征集项目,列入节能项目库管理,实施滚动推进。推广先进的节能、节水、环保及固废处理技术和产品,帮助企业解决项目进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同时按照工业碳达峰及绿色能源替代要求,挖掘企业利用工业厂房屋顶及车棚屋面等条件,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发自用,节能增效。共推进了东北制药、中城固废、阿诺德紧固件等20个节能改造项目,总投资1.8亿元,可直接节约能源消耗2.5万吨标准煤,年节水124.6万吨,年降低污染物排放241.63吨,累计推动工业领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6个。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