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科技型企业应用场景展示创新发展的提案(第401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2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金翔委员:

现就您在沈阳市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六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促进科技型企业应用场景展示创新发展的提案做出答复意见如下:

一、积极研究推进,做好统筹部署工作

接到提案后,市科技局高度重视,深入剖析问题,围绕提案内容和建议,结合工作职能任务,做好答复工作。2021年11月,我市获批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成为全国18个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之一。2022年,我局编制了《沈阳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3月29日以市委科创委名义印发实施。7月29日,我局发布了《沈阳市人工智能试验区科技专项申报指南》,面向人工智能相关产业创新方向,支持相关创新主体在沈打造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目前,已完成了项目立项,支持中国科学院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的“跨模态认知关键技术攻关及应用场景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给予资金228.4万元。按照省科技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支持建设新一代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向省科技厅推荐东北大学、沈自所、新松机器人等相关单位共计17个新一代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近期,科技部将对外公示。

二、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加大科技投入,推进数字经济领域技术攻关及应用

2022年,全市科技支出完成24.94亿元,同比增长6.4%。沈阳已连续两年入围全球创新指数“科技集群”百强榜单,连续三年进入国家创新型城市前20强,跻身全国15个科技创新策源地之一。创新科技项目支持方式,以“揭榜挂帅”的形式,聚焦数字经济领域,推进关键技术攻关。在沈阳市第二批“揭榜挂帅”项目中,共立项支持了9个项,支持金额2000余万元。在第三批“揭榜挂帅”项目中,共立项支持了5个项目,目前已完成了立项合同签订。为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创新发展,我局设立集成电路产业重大科技专项,支持芯源、科仪、四十七所3家单位的6个项目,支持额度1700万元。为加大原始创新力度,鼓励相关高校院所和企业开展基础性、应用型研究,我局于2022年科技计划中增设沈阳市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研究)专项,在电子信息领域,支持沈自所的“机器人化多基地声呐网络自主控制技术研究”等3个项目。

(二)搭建合作渠道,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2022年,围绕数字经济领域,支持冷芯半导体的“辽宁省微型制冷芯片工程研究中心”、东软集团的“沈阳市工业大数据技术创新中心”等一批省、市级新批建的科技创新平台。对东北大学的“计算机软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格微软件的“多语言协同翻译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辽宁)”等一批已批建的科技创新平台进行绩效补助。支持我市相关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建设新型研发机构,促进相关产业创新发展,围绕数字经济领域,对沈阳市传感产业技术研究院、沈阳市工业互联网产业技术研究院、沈阳市数字经济产业技术研究院、沈阳市能源互联网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已批建的新型研发机构进行绩效补助,共给予科技资金2020.72万元。

(三)创新要素汇集,加强科技成果对接服务

2022年,全市国家级孵化平台40家、各类双创载体240家,在孵企业、团队1.5万个,集聚创新创业人员16.6万人。高新区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获国务院大督查表扬。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引入银行资金、创投资本等多元化金融活水,联合盛京银行、中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推进“银担联动”,精准支持科技人才创业、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2022年已帮助企业融资超10亿元。支持创新联盟建设,完成我市产业技术创新联盟2021年度绩效评价,17家联盟获得市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组织推荐辽宁省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89家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能力提升类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120家,新备案产业技术创新联盟25家。全市实质性联盟累计达到325家,其中,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197家,提升类实质性产学研联盟128家。

深化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改革。一是推进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已争取省级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试点城市,研究制定全市改革试点方案,在市属高校、院所及企业中选取3家改革试点单位,指导试点单位结合实际按照承担重大攻关任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研究、成果转化等类别开展分类评价。二是落实“放管服”改革,出台《沈阳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细则》、《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资金拨付方式和结余资金管理,在市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研究)、农村科技特派团等专项作为试点实行科技计划项目补助经费“包干制”,简化过程管理环节,进一步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

(四)注重人才引育,打造创新人才集聚高地

坚持创新生态、创新平台、创新人才“三位一体”推进,围绕人才团队和高端外国专家引进培育、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中青年科技人才培养等方面,制定出台了“兴沈英才计划”配套实施细则,通过政策引导,进一步促进帮助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与各类人才交流合作对接、协同开展技术攻关。将全职引进与柔性引进结合,在不改变省外(海外)人才的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通过顾问指导、挂职、兼职、技术咨询、退休特聘等多种形式,吸引外地创新人才来沈创业。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