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产学研协同机制建设激发各方创新活力的提案(第500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2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教科卫体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推动产学研协同机制建设, 激发各方创新活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创新主体培育,推进科技创新蓄势赋能

1.大力提升科技型企业增长率。制定《沈阳市提升科技型企业增长率实施方案》,科技型企业数量实现快速增长。截至2022年底,全市科技型企业突破15000家,居东北地区首位,其中,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2376家,总量达到9543家,同比增长36.18%;净增高新技术企业859家,有效高企总数达到4200家,同比增长25.7%;新增雏鹰企业320家,同比增长30.05%,总量达到1385家,新增“瞪羚”“独角兽”企业83家,同比增长54.61%,总量达235家。

2.完善创新创业孵化链条。启迪科技园(沈阳)、沈阳市皇姑区融合创新中心、沈阳理工大学·众创空间等3家载体获批国家众创空间,新增省级双创载体8家、市级双创载体20家,截至2022年底,全市拥有各级各类双创载体240家,孵化面积达到800万平。落实双创载体支持政策,对22家双创载体补助经费729.6万元。组织沈阳市双创联盟、东北科技大市场、沈阳市科技条件平台、沈阳金融服务中心等组建科技企业服务专班,提升双创载体服务能力。

3.构建新型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为加强政府与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金融机构政产学研合作,建立了沈阳市政产学研合作工作推进会议工作制度,该工作机制是推动原沈阳市市长大学校长(科研院所长)联席会议制度向纵深发展,激发驻沈高校、科研院所创新活力,加速科技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第一次全市政产学研合作推进会议上提出:必须把创新摆在核心地位,坚定不移走‘创新路’,吃‘技术饭’,打赢科技创新这场攻坚战,抢占高质量发展制高点,把‘创新沈阳’牌子立起来。政产学研合作工作推进会议由市委书记召集,召集单位包括相关市直部门、各区、县(市)、20所高校、21家科研机构等,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完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1.优化科技创新投入结构。“十四五”以来,我市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总量及投入强度均延续了近年来的上升态势,年均增长达到10%以上,2021年沈阳市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215.5亿元,比上年增长11.7%;R&D经费投入强度(与GDP之比)为2.97%,比上年提高0.03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53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79个百分点。支持1700余家科技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以2.2亿财政资金带动企业投入研发费用18亿元。沈阳已连续两年入围全球创新指数“科技集群”百强榜单,连续三年进入国家创新型城市前20强,跻身全国15个科技创新策源地之一。

2.积极争取上级科技资金支持。2022年,全市争取上级科技项目1280个、资金12.15亿元。获批国家重点科技研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641个,资金5.96亿元;39个项目获批2021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获批辽宁实验室、科技成果中试基地、科技创新平台、“揭榜挂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省级项目639个,资金6.19亿元。

3.完善科技金融支撑体系。强化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为传统动能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提供全链条金融服务。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重点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初创期科技企业,建设“盛菁汇”路演平台,举办路演活动53场,110个项目参与路演。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联合盛京银行、中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技术流、兴科贷等产品为科技企业融资超5亿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贷款余额达36.9亿元。推进“银担联动”,盛京担保、科技担保等担保机构今年已帮助企业融资超10亿元。持续拓宽融资渠道,何氏眼科、拓荆科技、富创精密等3家科技型企业完成首发上市,已融资约72亿元,进一步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1.辽宁材料实验室、辽宁辽河实验室启动实质性运行。隆重举行辽宁实验室揭牌仪式,召开了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两个实验室理事会章程、年度工作计划及资金安排,市级建设资金各1亿元拨付到位。辽宁辽河实验室已加快启动实质性运行,组建完成首批80人实验室科研人员队伍,围绕“未来工业互联网基础技术”“高端制造装备与自动化系统”“典型行业智能制造解决方案”等三个研究方向启动12项科研项目攻关。

2.工业智能与系统优化技术创新中心落地铁西中德园。项目拟选址在中德园工业互联网创新基地核心板块,采用“1+N”建设模式。由东北大学工业智能与系统优化国家级前沿科学中心牵头,联合相关研究机构作为总部,与N个传统产业的龙头企业和新兴产业的引领企业共建技术创新中心。

3.积极争取全国重点实验室落地我市。深入调研8个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摸清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不断完善重组方案。截至目前,机器人学、流程工业综合自动化、高端装备轻合金铸造技术、新农药创制与研发、玉米生物育种等5家实验室已按科技部统一要求,完成项目申报及评审答辩工作;农业大学李天来院士领衔申报新建设施园艺全国重点实验室。据悉评审结果正经分管部门下达至各依托单位,我市申报的4-5家实验室有望获批纳入全国重点实验室序列。

4.新建一批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经广泛发动、精细指导、积极争取,我市创新主体新获批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35个、省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9个。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创新方向,新布局建设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88个。截至2022年年底,全年新增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172个,科技创新平台总数达到1421个。

四、加强科技体制改革,打造务实高效的开放创新生态

1.搭建东北科技大市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辽宁省科技厅、沈阳市科技局、浑南区政府三方共同支持建设东北科技大市场,坚持实施“公益+市场化”运营模式,聚焦成果转化全过程、全要素、全链条,推动要素市场化配置。东北科技大市场采用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模式,构建立体、协同的“互联网+科技”的服务生态,形成资源集聚、科技服务、精准对接、数据全面的科技服务网络,打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链条”、开放共享的科技服务平台。以自建、联建等方式建成线上平台及分界面、东北科技专家服务云平台、沈阳国际科技合作平台、辽宁省重点科技成果转化展示平台、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网格化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大数据可视化系统、科技大数据云平台等,形成集科技成果、大数据分析、专家服务、国际合作、科技企业梯度服务等于一体的网络体系。

2.推广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总结东北大学“收益共享激励机制”、沈阳化工大学“三定向”订单式成果转化模式、沈阳工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5%“黄金股”激励机制等经验,入选国务院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面向全国推广。沈阳化工大学获批国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学校探索“先使用后付费”模式,通过建立以协议约定权属比例,设置权属变更过渡期机制,保障科研人员权益。

五、加强聚才引智力度,壮大高层次人才队伍

1.制定出台了推进科技人才队伍高质量建设的政策措施。2022年,根据我市“人才新政4.0版”制定出台了《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沈科发〔2022〕5号),发布了《沈阳市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人才专项实施细则》等8个配套细则,其中《沈阳市成果转化人才团队引进培育专项实施细则》《沈阳市高端外国专家资助计划实施细则》《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等,明确了我市对科技创新人才的支持对象、支持方式、申报条件、支持方向、支持标准等内容,对我市“吸引、培育、留住、用好”科技人才,推动人才队伍高质量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

2.加大了对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引育的支持力度。我们按照《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有关内容,在《沈阳市成果转化人才团队引进培育专项实施细则》中,对获得立项的重大人才创新团队(创业团队),在项目启动阶段,按照项目自筹资金已实际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团队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启动资金;在发展阶段,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按照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累计给予团队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奖励。在《沈阳市高端外国专家资助计划实施细则》中,对引进的海外人才按年薪划分为30-50万元、50-80万元、80万元以上3个区间,分别按年薪的40%、50%、60%的标准给予最高60万元资助。在《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中,每年支持100名左右40周岁以下,在沈承担重大科技任务或重点攻关课题、具备较强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潜力的青年科技创新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项目经费、10万元奖励。通过该专项已支持培养了40周岁以下中青年人才1328名,近1/3获得了省以上人才称号和奖项、项目,引育人才成效显著。

六、强化科技创新管理,完善科研诚信建设

1.在加强创新活动管理方面,市科技局以加强市科技项目全生命周期诚信监督为重点,从对内对外两个角度,研究设计市科技项目管理全生命周期监督与诚信管理工作流程图,起草《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督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着力提升市科技计划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质量,努力构建内外监督相结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下一步工作中,市科技局将继续强化科技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一体推进,以事前、事中监督为主的工作原则,围绕科技计划指南编制、项目申报、专家评审、立项推荐、项目实施、验收评估等全过程,对科技局自身和第三方机构的履职尽责情况以及项目单位的规范组织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提升科技监督工作质量。

2.在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方面,市科技局在全市首次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沈阳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在市科技计划(含人才)项目等申报中全面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度,将良好诚信状况作为参与各类科技创新活动的必要条件,同时,为规范市科技局内部科研诚信管理,研究起草了《沈阳市科学技术局科研诚信管理暂行规定》《沈阳市科技计划(专项)及科技人才项目诚信审核要点》等。下一步工作中,将落实市科技计划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总体要求,依托科技创新管理平台开发完善局监督治理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诚信监督模块功能,进一步提高科研诚信管理信息化水平。

七、加强我市技术转移机构服务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强化政策引导支持力度。修订《沈阳市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和《沈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专项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技术转移机构备案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鼓励建立专业性技术转移机构,支持现有技术转移机构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围绕一个或几个特定技术领域开展技术转移服务。重点培育一批市场化、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鼓励众创空间、投资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社会化科技服务机构拓展技术转移功能。支持机构开展政策法规咨询、前沿技术研判、科技成果评价、市场调研分析、法律协议谈判、技术投融资等专业服务。促进技术转移机构提质增量,技术转移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已备案技术转移机构上一年度绩效进行评价,评选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

我市依托东北科技大市场、沈阳市技术转移协会等机构,开展技术经纪(经理)人、科技评估师、技术合同登记员等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东北科技大市场获批国家技术转移人才(辽宁)培养基地,开展科技服务人才培育,构建科学规范的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培育体系,不断完善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培养机制,已建起“大纲、基地、教材、师资”四位一体的辽宁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市技术转移协会邀请全国科技评估标准化专家、北京技术市场协会专家到我市开展现场培训,同时结合实践案例解析、系统操作等内容讲授,取得良好效果。截至目前,我市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达到900人以上,科技评估师达到200人以上,技术合同登记员达到100人以上。

八、广泛开展新闻宣传工作,主动服务科技创新主体

1.央级媒体报道次数创新高。截至目前,我市科技创新工作新闻宣传报道190余次,其中央级媒体、平台报道15次。人民日报《辽宁沈阳探索实施普惠性支持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完善转化渠道 激发创新效能》、经济日报《辽宁扭转“科技强、创新弱”局面——从有技术到有市场》等报道高度认可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开展情况,得到省市各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积极转发,并以【央媒看沈阳】为主题刊发相关评论与报道,在沈阳各创新主体与科技工作者中引起强烈反响。

2.主动谋划系列专题报道。全年分别围绕“创新沈阳”生态大会、辽宁省2021年度科学技术奖、“喜迎党的二十大”组织开展了系列专题报道。生态大会汇聚中科院百余位院士、专家,为用好院士专家高端智力资源,我局有针对性地设计安排了咨询座谈、高峰论坛、企业对接、科学普及等14场次活动,累计参加活动人员达800余人次。中央、省、市媒体积极参与会议宣传报道,刊发稿件40余篇。其中,主流媒体头版报道3次、整版报道4次。各系列报道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平台全面报道,形成了我市科技宣传高举高打、主动发声的良好声势。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