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激发沈阳市创新活力的提案(第246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9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九三学社沈阳市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激发沈阳市创新活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策措施,做好政策保障的建议

(一)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为使创新主体知晓政策、掌握政策、享受政策,我市通过新闻发布、主流媒体宣传、万人进万企全覆盖送政策等方式,对科技政策进行全面解读,制定配套细则,简化环节流程,形成政府围着企业转、创新围着需求转的科技创新生态。2022年,我市科技创新工作新闻宣传报道190余次,其中央级媒体、平台报道15次。人民日报《辽宁沈阳探索实施普惠性支持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完善转化渠道 激发创新效能》,经济日报《辽宁扭转“科技强、创新弱”局面——从有技术到有市场》等报道高度认可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得到省市各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积极转发。

(二)完善市级政策和实施细则

为使科技政策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市科技局直面创新主体需求,召开多场次座谈会和论证会,在市政府官网进行意见征询。从提升综合创新、企业创新、产业创新、载体创新、制度创新能力等方面,集成创新资源要素,优化升级政策体系,以市政府文件出台新发展阶段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政策措施(科技新政27条),并围绕科技型企业培育、创新型经济发展、科技平台建设、产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引育留用等制定配套实施细则。落实“兴沈英才计划”,制定《沈阳市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补助资金人才专项实施细则》等配套实施细则,促进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

(三)完善联系院士专家机制

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专家制度,省、市领导联系服务在沈院士24名。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为院士在住房、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看病就医等方面提供了完备的保障制度。
市科技局建立了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对在沈院士开展全覆盖服务,经常性地与院士沟通联系。支持院士牵头举办论坛研讨等活动,搭建产学研对接平台。邀请中科院金属所李依依院士为科技系统干部讲党课,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邀请全国77位院士参加我市创新沈阳生态大会,并开展中国科学院技术科学部学术年会,营造了良好的尊才敬才氛围。

二、关于加强高质量科技成果培育,提高成果供给能力的建议

(一)搭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

以知识产权运营体系为纽带,搭建高水平协同创新平台,聚焦重大项目和关键领域培育、撮合、转化技术领先、布局严密的高价值核心专利,以知识产权助推形成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的产业链。我市投入资金3000万元,建设平台线上基础模块和展示区,“一站式”服务区、办公区等线下区域。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已于2022年年底完成线上线下运行环境建设,投入试运营。

(二)完善科技成果评估机制

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等5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完善沈阳市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方案》,提出十方面30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评价分类化、市场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推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模型及工具项目完成了立项、招标和合同签订,实现分类分析知识产权作价出资、质押融资、许可交易、诉讼赔偿和财务报告等多元场景需求,探索研究适用于不同应用场景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模型及工具,丰富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具供给。

(三)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2020年6月,我市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沈阳市政府印发《沈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我市围绕各区主导产业,建设和平区数字、铁西区高端装备、浑南区智能制造领域3家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通过功能整合实现运营中心的独立运营,推动优质服务资源和产业发展,不断深化知识产权服务的力度、深度和广度。

三、关于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充分释放科技创新潜能的建议

(一)完善对区县和企业的评价机制

为系统地了解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状况,每年度开展沈阳市高新技术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工作,对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调研,对区县及创新企业进行分级分类评估,并定向精准帮扶。2022年,共监测企业3341家,累计提交3152 家高新技术企业数据,重点就沈阳市高新技术企业总体经济情况、创新情况、技术领域与各区县(市)等情况进行摸排,全面掌握沈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情况和发展态势,集中反映出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全年整体发展态势积极向好,多项指标实现中高速增长。

(二)加强差异化管理服务

我市立足本地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坚持合理布局,促进相关产业创新发展,目前全市各级新型研发机构总数达到100家,涉及智能制造、航空、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汽车、生物制药与数字医疗、新能源与节能环保、农业与农产品深加工等多个领域,基本覆盖了“老原新”20个产业细分领域。坚持以绩效为导向,及时完善新型研发机构专项实施细则,聚焦创新人员、创新条件、创新成果、经济效益等情况,对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区分等次,拿出真金白银,对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支持。2022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已累计安排2.13亿元用于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56家次新型研发机构获得支持。

(三)赋予科研机构和企业更大自主权

落实国家科技体制改革攻坚方案,以松绑、赋权为取向,推进“三评”改革、“包干制”等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企业在重大科技项目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围绕产业链卡链断链产品和断点堵点技术,改革科研项目形成机制、选题机制、实施机制,推行重大项目“揭榜挂帅”“赛马”等新型组织管理模式。实行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项目负责人承诺制、负面清单制,建立以信任为前提的新型科研管理机制,改革科研经费审批方式,简化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提高间接费用比例,完善结余资金管理,赋予科研单位、科研人员更大的资金使用和技术路线决策权。

(四)推广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

总结东北大学“收益共享激励机制”、沈阳化工大学“三定向”订单式成果转化模式、沈阳工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5%“黄金股”激励机制等经验,入选国务院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面向全国推广。沈阳化工大学获批国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学校探索“先使用后付费”模式,通过建立以协议约定权属比例,设置权属变更过渡期机制,保障科研人员权益。用好用足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助保贷、园区贷、信保基金等政府工具,降低融资成本,全市累计审核169.5亿元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贴息1.2亿元,助保贷累计拉动合作银行放贷超5亿元。  

四、关于进一步壮大产业集群,提高成果承接能力的建议

(一)优化产业集群空间布局

根据各地区产业地位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情况,对全市工业领域产业集群进行调整,撤销铁西区现代建筑产业集群,将铁西区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更名为铁西区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将“浑南区软件和电子信息产业集群”调整为“浑南区智能制造产业集群”和“浑南区生物医药和健康医疗产业集群。2022年,我市19个区域特色产业集群共完成产值5361.6亿元,同比增长4%,解决就业人口21.1万人,入驻企业1132户。

(二)加大产业集群培育力度

落实产业集群政策,实施市区协同的集群培育机制,加大指导帮扶力度,全面提升产业集群对经济的支撑能力。大东汽车及零部件和铁西区先进装备制造2个集群继续保持千亿产出,分别完成产值1929.2亿元和1554.6亿元;浑南智能制造、铁西医药化工、沈北农产品深精加工及生物制药等6个集群产值超过百亿;大东航空航天零部件制造、浑南智能制造、法库绿色食品等3个集群同比实现两位数增长。机器人及智能制造集群在第三轮先进制造业集群决赛成功胜出,入围45个国家队大名单,实现东北地区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零”的突破。

(三)育成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

按照工信部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要求,联合集群促进机构,加大对机器人及智能制造集群的培育力度,构建了以浑南高新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两个开发区为核心,以浑南智能制造、铁西先进装备、沈北智慧、于洪智能装备与特种机床四个产业集聚区为支撑的“双核四区”产业布局,构建以促进机构为核心、政企协同的集群治理体系,推动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等技术广泛赋能传统行业。2022年,机器人与智能制造集群主导产业完成产值1263.2亿元,同比增长4.1%,新松机器人、芯源微电子、富创精密等集群内龙头企业产值分别增长13.1%、45.1%、65.4%,均实现两位数高速增长,拓荆科技实现增长110.6%。

五、关于加强转移转化人才引育,提升成果转化效率的建议

(一)健全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

我市依托东北科技大市场、沈阳市技术转移协会等机构,开展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科技评估师、技术合同登记员等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东北科技大市场获批国家技术转移人才(辽宁)培养基地,开展科技服务人才培育,构建科学规范的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培育体系,不断完善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培养机制,已建起“大纲、基地、教材、师资”四位一体的辽宁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市技术转移协会邀请全国科技评估标准化专家、北京技术市场协会专家到我市开展现场培训,同时结合实践案例解析、系统操作等内容讲授,取得良好效果。截至目前,我市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超过900人,科技评估师超过200人,技术合同登记员超过100人。

(二)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

进一步规范我市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强化政策引导支持力度,修订《沈阳市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和《沈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专项实施细则》。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内设技术转移机构,支持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围绕一个或几个特定技术领域开展技术转移服务。通过组建沈阳市技术转移协会,加强机构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市技术转移机构提质增量,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已备案技术转移机构进行绩效评价,评选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奖励性补助。截至目前,全市技术转移机构达到57家,其中,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6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35家。

(三)完善技术转移人才激励机制

落实“兴沈英才计划”,我市对驻沈高校、科研院所在沈阳市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完成人(团队)、通过参与校企合作、推动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的企业、促进技术转移的服务机构和技术经纪人等给予全链条支持。其中,对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本市转移转化的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在我市技术经纪人中评选“服务之星”,给予个人最高10万元奖励。2023年3月,辽宁省科技厅出台《辽宁省科技服务人员技术经纪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科技服务人员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制度,畅通科技服务人员职业发展通道,促进建立专业化技术经纪专业人才队伍。

感谢你们对科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