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造新兴产业策源地的提案(第157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08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致公党沈阳市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打造新兴产业策源地的提案》,市科技局高度重视,经过认真研究并于相关部门沟通,具体办理意见如下:

一、提升创新能力,实现核心突破

以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为理念的“一城一园三区多组园”科创空间格局全面拉开,浑南科技城、沈北科教融合园已开工项目249个,完成投资196.4亿元。辽宁材料实验室、辽宁辽河实验室挂牌运行,启动“超大型深部工程灾害物理模型模拟设施”建设,沈阳人工智能计算中心作为东北唯一节点接入中国算力网络。积极承接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争取上级资金超12亿元,在集成电路、能源装备、燃气轮机等涉及国家安全领域实现重大突破,掌握一批国产可替代、乃至国际先进的关键技术,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2022年,全市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达到1451家,其中国家级70个;新型研发机构新增16家、总量达到100家。牢记时不我待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只争朝夕突破“卡脖子”问题,聚焦全市“5+3+7+5”重点产业链,2022年,滚动实施“揭榜挂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147项,解决300余项关键核心技术问题,驻沈高校院所累计突破“卡脖子”技术问题99项,其中51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推进协同发展,促进成果转化

构建协同创新机制,组织推荐辽宁省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89家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能力提升类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120家,新备案产业技术创新联盟25家。全市实质性联盟累计达到325家,其中,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197家,提升类实质性产学研联盟128家。发展科技服务业,提升东北科技大市场服务能力,面向5个国家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7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筛选发布在研科技成果57项,全年收集并发布科技成果和技术需求2059项,开展精准化路演对接、成果评价、区域合作等各类科技创新活动95场次,对接科技成果(项目)265项。开展科技成果交易活动,推动18家高校院所建立科技成果备案制度,形成我市已转化科技成果和拟转化科技成果项目清单,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449.9亿元,位居全省第一。我市获评省科技奖104项,占全省获奖总数的47.5%。

三、聚焦重点领域,引导产业集聚

推动新兴产业集聚发展,2022年,我市围绕八大重点产业链建立“链长制”工作专班,编制行动计划及配套政策,谋划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园、机器人产业园、沈阳航空航天城等重点产业园区项目建设,结合我市城市规划及产业布局,推动集成电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高端轴承钢、特种新材料、水下机器人、特高压输变电设备等原创成果不断涌现,为国产盾构机、航空发动机、天宫、蛟龙、神舟、航母、大飞机等“大国重器”作出贡献。依托机器人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机器人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沈阳市机器人及智能制造产业集群成功入围国家级产业集群。打造新兴产业发展引领区,沈阳浑南科技城五大类73项基础设施项目如期启动,“一谷七园”等新经济园区加速建设,智慧之云、科学家工作坊等项目陆续开工建设,6条主干路网、10公里综合管廊、8大特色公园、10万平方米人才用房陆续建成。构建“2+4+N”科技创新战略体系,辽宁材料实验室、辽宁辽河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挂牌运行,超大型深部工程灾害物理模拟设施如期开工建设。聚焦智能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获批6家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中化新材料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成为首批省级典型示范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

四、优化创新机制,构建良性生态

强化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为传统动能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提供全链条金融服务。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贷款余额36.9亿元。持续拓宽融资渠道,何氏眼科、拓荆科技、富创精密等3家科技型企业完成首发上市。持续降低融资成本,联合盛京银行、中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推进“银担联动”,盛京担保、科技担保等担保机构今年已帮助企业融资超10亿元,进一步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深化赋权试点改革,在全市科技工作会议发布中科院金属所“技术股+现金股”等改革经验。建立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会同市教育局、市国资委等5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完善沈阳市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方案》。落实“兴沈英才计划”,聚焦“高精尖缺”人才,大力实施“海内外‘高精尖’优才集聚工程”“产业人才支撑工程”,出台《沈阳市高精尖科技优才选拔实施细则》等文件。围绕优势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人才需求,编制《沈阳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全市各类创新技术人才突破110万人,220家单位实行人才自主认定,引进支持69个“带土移植”团队,培养1328名45周岁以下中青年人才,近1/3获得了省以上人才称号和奖项,人才集聚效应不断显现。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