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加强沈阳市应用基础科学研究投入的提案(第461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4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刘润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加强沈阳市应用基础科学研究投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增加应用基础研究资源条件投入的建议

持续深化国自然区域联合资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辽宁省人民政府联合基金2022年共立项27项,资助直接费用6893万元,其中沈阳市立项14个,资助金3573万元。增设沈阳市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研究)专项。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需求,我局在2022年科技计划中新增沈阳市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研究)专项,组织我市重点实验室联合外埠高水平科研团队实施20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每项给予50万元资助金。

二、关于优化基础研究资助机制,提高稳定性经费比例建议

沈阳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辽宁省人民政府等共同出资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我市每年安排2500万元基础研究资金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统一安排使用,三年来我市24个项目获得支持9807万元;采取后补助的支持方式,对我市上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上述联合基金项目除外)、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支持的项目,按照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配套要求给予配套补助;2022年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需求,我市增设沈阳市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研究)专项,采取前资助“包干制”的支持方式,组织我市重点实验室实施基础研究项目。

三、关于进一步落实和优化科技评价相关改革措施,拉长基础研究评价周期

市科技局分别于2020年、2021年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落实在科技评价中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对深入推进科技评价制度改革进行部署。

在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面,强化用人单位人才评价主体地位方面,我们提出要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青年科技人才等评价考核周期,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

在强化分类考核评价导向方面,对于基础研究类科技活动,应注重评价新发现、新观点、新原理、新机制等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对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根据科技活动特点,合理确定代表作数量,其中,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应不少于1/3。强化代表作同行评议,鼓励国际“小同行”评议,推行代表作制度,实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重点评价其学术价值及影响、与当次科技评价的相关性以及相关人员的贡献等,不把代表作的数量多少、影响因子高低作为量化考核评价指标。

感谢您对我市基础研究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