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沈阳科技振兴突破的提案 (第404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9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范存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沈阳科技振兴突破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深入研究相关建议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建议建立相关部门政策联动机制

发挥市科创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强化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全面领导,组建市委科创委,围绕科技创新工作的“体制机制、政策体系、空间布局、‘卡脖子’攻关、成果转化、创新型经济”等方面,实行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创新发展重点工作,把发展创新型经济作为全市的科技工作主线来抓,将科技与产业结合、与经济结合,形成了顶层设计、高位推进、部门协同、区县联动的科技创新组织体系,科技创新的核心地位持续巩固。

二、关于建议制度的制定过程增加企业的意见

充分发挥企业在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吸纳重点企业参与产业规划、科技创新规划、产业技术政策、创新平台布局和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的编制。深化重大科研项目管理改革,确立以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的立项机制,明确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作为企业申报市科技计划的重要条件,在立项时给予优先支持。同时,改革科研项目生成机制和资金配置方式,优化重大攻关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模式。以企业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围绕“卡脖子”卡链断链产品和断点堵点技术,按照“企业出榜、任务定榜、揭榜挂帅”模式推进产业共性技术攻关。组织实施102个“揭榜挂帅”项目,38个项目入围省“揭榜挂帅”攻关计划,争取资金1.63亿元;发布两批70个市级“揭榜挂帅”任务榜单,吸引281家来自全国各地的知名企业、高校院所对接洽谈,签约委托技术开发合同额1.36亿元,研发总投入2.29亿元,安排科技资金5936.5万元,助力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协同创新能力。

三、关于给予企业家及科技人才更多荣誉

一是充分企业家创新热情,重点培养一批创新型企业家,分三年给予每人总计15万元专项支持。二是增强企业荣誉感。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评选发布市百强创新型企业,支持各地评选发布区域优质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市、区联动加大宣传力度,推广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发展理念、创新机制,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品牌效应,为全市企业创新发展提供示范。三是培育行业优势企业。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专注细分领域精耕细做做精做强,支持企业进行“四化”升级,装备改造升级和管理创新升级,支持企业上云和互联网化提升,培育认定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争创一批国家单项冠军企业。

四、关于进一步加大人才支持

1.围绕产业引人才。自觉聚焦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紧紧围绕企事业单位需求,开展招才引智活动,促进紧缺急需人才加速向沈阳聚集。一是组织开展沈阳市“筑梦沈水 青春无悔”招才引智系列活动。二是开展“五送进校园”系列活动。三是组织召开青年人才专场招才引智网络招聘会。四是编制《2021年度沈阳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2.优化环境留人才。主动回应企业和人才关切,积极优化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制定出台“人才新政”配套实施细则,强化政策落实,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释放政策效能,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一是升级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引入市场化评价方式,探索授权“链主”企业自主认定人才。二是实施青年后备人才储备工程,积极营造适合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三是组织实施“2021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岗位计划”。四是深入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进一步降低政策门槛,简化工作程序,优化补贴发放流程。

3.改革创新用人才。持续推进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保障用人单位在人才引进、评价、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创造潜能。一是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自主权,畅通引进高层次人才渠道。二是畅通我市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三是落实人才评价自主权,全市共13家单位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建立健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聘用“绿色通道”。四是完善收入分配机制,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五是分类推进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改革。

五、关于发挥服务平台效能

充分发挥沈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等专业化企业服务平台作用,不断完善市区企业培育工作体系,设立专项资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第三方转移化服务平台服务,依托专业化服务专家队伍,围绕科技型企业发展所需核心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新人才需求等要素,开展常态化培训对接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生态。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