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支持和布局科技创新产业的提案 (第079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9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农工民主党沈阳市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和布局科技创新产业的提案》,市科技局高度重视,经过认真研究并于相关部门沟通,具体办理意见如下:

一、优化科技人才培养体系

一是完善人才政策体系。2021年,沈阳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人才和科技创新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人才引领创新、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实现人才驱动与科技创新同频共振,全力推动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按照沈阳市“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和建设“创新沈阳”实际需要,对原有人才政策进行修订升级,结合实际形成“人才新政”。进一步促进人才与产业发展有效融合。

二是营造“人才成长”浓厚氛围。建立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容错免责和管理机制。树立鼓励创新和宽容失败的鲜明导向。正确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发放“盛京人才卡”“盛京新阳卡”,整合现有沈阳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等资源,为高层次人才、大学生提供尊崇、独特礼遇。开设“人才驿站”,为来沈求职的外地毕业生提供最长10天免费入住服务。广泛宣传人才服务的新政策、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大力推进人才新政相关细则落地落实,营造“人才成长”的浓厚氛围,建设让企业家和人才感到满意的创新创业环境。

三是提高产业对人才的承载能力。坚持人才“全周期”服务理念,重点突出人才链与产业链的有效融合,新制定出台《沈阳市人才认定办法》等21项配套细则。落实高级专家服务制度,国务院专项给副省级城市新增享受国务院特贴专家10人,享受市政府特贴专家25人;推进沈阳市博士后培养工程,鼓励和支持沈阳市域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博士后工作;实施中青年科技英才培养工程,对46名高层次人才及24家单位予以资金奖励。以产业链重点企业需求为导向,编制发布了2021年度《沈阳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进一步引导企业、机构加强相应领域人才引进和培养。跟进“三篇大文章”,围绕“5+3+7+5”20条产业链,绘制各产业链、各地区人才地图,鼓励广大劳动者“按图索骥”。完成职业技能培训58万余人次。创新开展“匠心传技 莘绅向阳”主题技能大赛,引导青年走技能成才之路。深入开展“以工代训”,为3万余家企业发放培训补贴。10人获评“盛京大工匠”,新增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3个。在全省率先开展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和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63名一线技术工人获得相应专业和层级技术职称,1100余名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评审。

四是加强“双一流”高校建设。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9〕19号)要求,截至目前,沈阳市已累计拨付东北大学、辽宁大学等17所高校专项资金6亿元,支持高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各“双一流”建设高校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重点实验室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二、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一是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沈阳市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东北振兴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坚持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科技发展方面的引导作用,配合相关科技主管部门逐步建立了稳定的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机制。2021年,全市科技支出完成23.3亿元,同比口径增长16.5%;市本级科技支出完成13.8亿元,同比口径增长2.7%;市本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出完成6.04亿元,同比口径增长44.8%。2022年,市财政安排科技创新类专项资金8.82亿元,主要用于重点核心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主体培育、沈阳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等支出。

二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2020年6月,沈阳市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2020年9月28日,市政府正式印发《沈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明确多项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任务。市市场监管局探索建立新型的市场监管体系下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办案队伍和办案机制,制定《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实施办法》,明确案件线索管理机构、综合执法办案机构、执法监督机构。市市场监管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实施方案》,做好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衔接。2019年8月,中国(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正式运行,作为东北地区唯一一家建成运行的保护中心,自正式运营以来,共完成企事业单位备案累计495家;接收专利申请1436件,预审合格达标累计616件,授权510件。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平均授权时间分别为62.2天、9.1天、7.4天。2021年3月,由公检法司、行政机关、海关共30家成员单位组成的沈阳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协调解决知识产权重大事项,推动知识产权相关政策落实。

三是助力企业贷款融资。沈阳市出台《沈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实施细则》等惠企政策3项,落实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等惠企政策5项,落实政策性资金3802万元,惠及企业710户。与驻沈12家银行、8家担保机构建立常态化合作关系,推送企业融资需求信息420条。组织重点融资需求企业银企对接会11次,“一对一”精准对接融资175次,股权投资路演推介会1次,共服务企业240多家,助企融资4.35亿元。

三、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建设

沈阳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力度。2021年,修订出台《沈阳市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和《沈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专项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技术转移机构备案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鼓励建立专业性技术转移机构,支持现有技术转移机构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围绕一个或几个特定技术领域开展技术转移服务。促进技术转移机构提质增量,技术转移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已备案技术转移机构上一年度绩效进行评价,评选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2021年新备案市级技术转移机构6家,我市累计达到53家,其中,高校院所等单位内设法人机构28家,独立法人机构25家。新获批3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全省共6家),我市累计达到32家。

四、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

2020年,沈阳市出台《沈阳市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方案》,明确了建立高校院所协同创新机制、完善创新制度、夯实成果转化基础、完善转化配套体系、强化转化服务体系等5方面17项任务,专项推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2021年,沈阳市出台《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推广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为优化升级科技政策体系,强化政策引导激励效能,沈阳市政府出台《沈阳市新发展阶段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政策措施》(沈政发〔2021〕11号),从综合创新、企业创新、产业创新、载体创新、专利创新、制度创新六方面,集成创新形成27条政策举措,多角度,多举措全力推进“产学研”合作。

五、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沈阳市注重企业在科技发展中的引导作用,从市区两级出台政策措施,不断刺激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在市级层面,实行重大技术攻关项目“揭榜挂帅”,给予揭榜项目不超过技术交易额的50%最高300万元前资助。实行重大技术攻关项目“揭榜挂帅”,给予揭榜项目不超过技术交易额的50%最高300万元前资助。对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研发设计、施工工艺、数据加工、测试分析等科研投入,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的10%最高300万元后补助。对场景建设采用本地创新技术、科技成果、高新产品的,给予不超过本地采购额的10%最高300万元后补助。在区级层面,皇姑区实施《皇钻十六条产业创新发展政策》4.0版,持续加大对重大创新资源、企业主体培育、核心技术攻关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建立多元投入渠道,引导地方政府、企业、社会机构等多方面的力量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市区两级多层次、多角度、多方式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充分调动企业在整合创新资源中的主导作用,全面提高创新活动的整体强度。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