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大研发 投入的提案(第146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4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张晓光委员:

您提出的《市科技局关于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提案》已收悉,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工信局、金融局,经过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顶层设计的建议

在组织领导层面,为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沈阳市成立了由王新伟书记、吕志成市长担任主任,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中共沈阳市委科技创新委员会,印发《中共沈阳市委科技创新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了机构设置、职责任务、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则,从组织层面加强了对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

在政策制度层面,市政府出台了《沈阳市新发展阶段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政策措施》(沈政发〔2021〕11号),在着力提升综合创新能力、企业创新能力、产业创新能力、载体创新能力、专利创新能力、制度创新能力6大方向布局27条政策措施,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政策支持力度。在此基础上,市科技局制定了22条配套实施细则,明确了具体的支持对象及方式。

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方面,市科技局制定了《沈阳市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专项实施细则》,明确了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2万元、首次认定高企给予20万元、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给予50万元的补助政策。2021年,累计安排补助资金1.95亿元,对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创新主体给予后补助支持,目前,全市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6567家、同比增长44.04%,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402家、同比增长32.89%,雏鹰企业达到1065家、同比增长37.24%,瞪羚、独角兽企业达到152家、同比增长72.73%,全市科技型企业突破11000家、同比增长37.5%。

二、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的建议

(一)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搭建对接平台

市金融局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科技企业“白名单”,定期向银行机构推送,建立“银企项目融资、部门联动服务”工作机制,组织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融资担保机构深入对接经开区、高新区等产业园区,推进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合作。截至2021年末,市区两级组织银企对接活动400余次,辖内银行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9230.1亿元,占全省各项贷款余额的36.2%,同比增长6.1%。普惠小微贷款增长迅速,截至2021年末,全市普惠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806.7亿元,比年初增加185.1亿元,同比增长29.8%。

(二)引导和支持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

建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发挥上市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化解企业难题,缩短上市进程,重构拟上市企业后备库,从净利润、研发投入等方面对1836家高新技术企业、3516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和511家“专精特新”企业进行筛查,将555家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纳入上市后备企业库重点鼓励和扶持。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已经形成了“储备培育一批、辅导备案一批、申报待审一批”的梯队培育机制。2021年10月,成大生物上市,是沈阳市科创板的第二股;富创精密正在上交所科创板审核问询;北方实验室等8家企业在辽宁证监局辅导备案。

(三)出台并落实各类金融产业政策

市工信局出台《沈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实施细则》等惠企政策3项,落实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等惠企政策5项,资金3802万元,惠及企业710户。与驻沈12家银行、8家担保机构建立常态化合作关系,推送企业融资需求信息420条。组织重点融资需求企业银企对接会11次,“一对一”精准对接融资175次,股权投资路演推介会1次,共服务企业240多家,助企融资4.35亿元。

三、关于政府加大直接对企业科研资金投入的建议

(一)出台财政支持政策

市财政局配合主管部门出台《沈阳市支持市场主体复苏若干政策措施》《沈阳市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从减税降费、转型升级、科技创新、企业融资、人才引进等方面帮助民营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出台《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从人才引进、人才储备、人才培养、人才交流、促进成果转化等方面,加快实现人才驱动与科技创新同频共振。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出台《沈阳市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等政策,利用基金采取“直接投资+子基金”的总体运营框架,支持中小企业产业转型升级。

(二)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培育

市工信局大力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举办专题培训讲座,建立了200户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库,我市33户企业被评为第三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6户企业被评为2021年辽宁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9户企业被评为2021年辽宁省“专精特新”企业,142个产品(技术)被评为2021年辽宁省“专精特新”产品(技术),各项指标均列省内各市之首,也是历年来“专精特新”培育工作取得的最好成绩。

四、关于优化科研机构资金使用的建议

市政府制定印发了《沈阳市改革完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方案》,明确简化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简化财务验收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等21项创造性举措,全面为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减负松绑,提高创新的活力和积极性。创新改革科研项目生成机制和资金配置方式,2021年开始,围绕重点产业链实行项目“揭榜制”,通过“企业出榜、任务定榜、揭榜挂帅”的方式,按照企业研发投入的技术合同额配比补助资金,最高300万元,得到了广大创新主体的积极响应。2021年度“揭榜挂帅”第一批成功揭榜签约25项,技术合同登记额1.2亿元,研发总投入2.28亿元,安排补助资金6516.5万元。第二批发布榜单39项,来自全国的140多家科研单位与“发榜方”对接,完成揭榜33项。

五、关于加大企业自主研发新品的推广应用的建议

(一)落实“首台(套)”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

市工信局针对国家首台(套)政策调整的新变化新动向新要求,召开首台(套)政策宣贯会,进一步提高区县(市)工信部门和企业的政策知晓度,争取国补资金893万元,落实2020年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市级奖励政策,拨付10户企业44个项目市级奖励资金1601.84万元。组织指导企业申报2021年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6个项目争取国补资金893万元;争取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费补贴6661.3万元,2021年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费补贴108个项目争取资金6661.3万元,项目数量及资金占比均居全省第一。下拨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应用补助项目资金4165.63万元,2021年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应用补助22个项目拨付补助资金4165.63万元。

(二)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

2021年,市工信局确定了126个符合条件的工业创新产品,纳入沈阳市年度工业创新产品清单,积极向省财政厅争取将清单中全部创新产品分批纳入了全省创新产品,享受政府采购相关支持政策,为我市创新产品拓展了宣传途径,方便各预算单位选择。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2022年初制定了《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积极实施采购需求管理,大力引导鼓励各单位采购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企业科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