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引导和激励企业、研究院所加大研发 投入的提案(第368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4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冷维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引导和激励企业、研究院所加大研发投入的提案》已收悉,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人社局、金融局、工信局,经过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引导,提供支持的建议

近年来,市财政局按照沈阳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政策和重点方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配合市科技部门逐步建立了稳定的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机制。2021年,全市科技支出完成23.3亿元,同比口径增长16.5%;市本级科技支出完成13.8亿元,同比口径增长2.7%;市本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出完成6.04亿元,同比口径增长44.8%。2022年,市财政安排科技创新类专项资金8.82亿元,主要用于重点核心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主体培育、沈阳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等支出。

二、关于强化管理,建立激励机制的建议

(一)强化科技创新的政策体系设计

2021年,市政府出台了《沈阳市新发展阶段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政策措施》(沈政发〔2021〕11号),在提升综合创新能力、企业创新能力、产业创新能力、载体创新能力、专利创新能力、制度创新能力等6大方向布局27条政策措施,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政策支持力度,优化升级科技政策体系,着力完善科技体制机制,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二)出台相关配套实施细则

市科技局制定出台《沈阳市新发展阶段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若干政策措施》配套实施细则。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方面,明确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补助政策。创新改革项目生成机制和资金配置方式,围绕重点产业链实行项目“揭榜制”,通过“企业出榜、任务定榜、揭榜挂帅”的方式,按照企业研发投入的技术合同额配比补助资金,最高300万元。同时,对于创新主体组建认定的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补助;企业引进重要创新资源,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补助;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成果在沈转化的,最高给予300万元补助。市级科技计划设立了智慧产业、生物医药、社会治理等专项项目,对企业实行敞口申报,资助额度30—300万元不等,企业牵头备案的产业创新联盟、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参与制定的标准,均有相关支持政策。

(三)做好政策制度的落实

2021年,企业创新主体承担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比例大幅提升,已超过70%。其中,安排科技型企业后补助资金1.95亿元,通过政策引导,全市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6567家、同比增长44.04%,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402家、同比增长32.89%,雏鹰企业达到1065家、同比增长37.24%,瞪羚、独角兽企业达到152家、同比增长72.73%,全市科技型企业突破11000家、同比增长37.5%。2021年度“揭榜挂帅”科技计划第一批成功揭榜签约25项,技术合同登记额1.2亿元,研发总投入2.28亿元,安排补助资金6516.5万元。

三、关于重视科技人才的培育和引进的建议

一是围绕产业引人才。组织开展招才引智、“五送进校园”等系列活动;从2273家市场主体提报的5457个岗位中优选紧缺岗位,编制《2021年度沈阳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2021年,举办“双一流”高校招聘活动24场,累计服务企业7400家次,对接高校共计162所,累计注册简历7222份、投递13632次。二是多措并举育人才。择优选拔25名专业技术人才享受沈阳市政府特殊津贴,开展沈阳市高级专家服务基层行动;实施博士后培养工程,2021年共资助博士521名;实施“中青年科技英才”培养工程,对24名高端人才及14家培育单位给予奖励;深入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2021年完成2.6万家企业的职工培训57万余人次。三是优化环境留人才。升级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全市高层次人才池达到8300余人;实施青年后备人才储备工程,累计发放首次购房补贴12400余人、租房补贴1.5万人次,人才公寓建设面积达10.8万平;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00余笔,扶持创业带头人2300余人,带动就业1.41万人;“中国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成为全省首个国家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入驻企业共计174家。四是改革创新用人才。分类推进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改革,保障用人单位在人才引进、评价、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扩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自主权,全市事业单位自主引进复核标准高层次人才80余人;健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聘用“绿色通道”,共13家单位开展职称自主评审。

四、关于多渠道引进资金的建议

一是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搭建对接平台。市金融局建立企业“白名单”,定期推送银行机构,鼓励银行机构重点加强对科技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建立“银企项目融资、部门联动服务”工作机制;组织银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融资担保机构深入对接经开区、高新区等产业园区,推进园区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合作。2021年,市区两级组织银企对接活动400余次。二是加快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为科技型企业融资提供支持。上线试运营具有企业需求、金融产品、需求撮合发布等功能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截至2021年末,平台已入驻金融机构39家,累计发布金融产品126款;注册企业4823家,发布融资需求583笔,授信344笔,授信金额4.75亿元,发放贷款3亿元。三是引导和支持科技型企业直接融资。建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充分发挥上市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化解企业上市难题,缩短上市进程。重新构建了拟上市企业后备库,对全市1836家高新技术企业、3516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和511家“专精特新”企业进行筛查,将555家具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纳入上市后备企业库重点鼓励和扶持,对企业上市和在新三板、辽股交挂牌企业等进行分层次奖励。

感谢您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