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5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市科技局2020年工作情况和2021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2020年工作情况

2020年,市科技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以及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力推动科技自立自强,全年市科技局承担源自中发37号文件等中央文件工作任务41项,源自市委全会等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113项,源自各级政府工作报告、绩效考核、“重强抓”等工作任务152项,共计17类任务来源、306项工作任务,汇总梳理后共50项重点工作任务,均已全面实现既定目标,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战略支撑。

全市科技创新投入持续增加,2019年我市R&D经费投入强度2.6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41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60个百分点。科技型企业群体快速壮大,总数超过8000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是“十二五”末期的6.2倍、年均增长45%、总数达到2560家。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显著,“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获科技奖励598项,其中国家级52项、省级546项,在2020年初召开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共有14个项目获奖,为历年最高。科技成果转化效能稳步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速14.8%,2020年达到303.93亿元,占全省47%,较“十二五”末期翻一番。

一年来,统筹推进了以下九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改革力度,全面深化科技制度创新。以筹备创新大会为契机,深刻理解张雷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查找存在短板问题,明确创新发展重点,对新一轮科技创新部署进行研究。认真学习国家《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办法(试行)》,科学对标南京、成都等先进地区做法,先后出台《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实施意见》等市委文件、《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方案》等市政府文件,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方案》《公共卫生科技研发专项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包干制”实施方案》《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揭榜制”项目工作方案》等具体方案,为科技创新的政策体系、评价体系、成果转化体系、诚信体系改革建章立制。强化科技要素、创新要素的高效配置和市场化改革,在全省率先试行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探索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科研环境,持续推进科技创新在体制机制改革和组织方式上取得新突破,在新模式、新业态上取得新突破,在推动产业创新上取得新突破,为高质量发展增添强大源动力。

二是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有力支撑新冠疫情防控。强化担当意识,在全市疫情防控体系中积极作为,建立高校院所、科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高效协同的科技攻关体系,快速组织实施市级25项、省级26项应急科研攻关专项,在药物、设备、检测试剂等领域取得一批务实管用成果,已实现研发新技术、新工艺51项,开发无创呼吸机等新产品20个,申请专利32项,形成行业标准2项,完成研发投入达4884万元,带动相关企业实现新增产值超过5亿元,为疫情防控贡献强大科研力量。

三是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显著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紧密围绕重点产业链创新方向,组织我市93家创新主体实施107项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攻关项目,研发总投入超过10.09亿元,加快在重点产业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新一代PECVD、翻译云平台、伺服电机、油纸电容套管国产化等新产品、关键技术及核心工艺取得突破,AGT-110 重型燃机总装下线,130万吨裂解气压缩机组试车成功,“奋斗者号”创造万米深潜纪录,打造了一批领军企业和标志产品,切实将科技创新落实到产业发展上。组织全市创新主体获批重大专项等各级科技项目2029项、资金10.22亿元。推进辽宁实验室建设,编制浑南科学城总体规划,材料科学研究中心、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研究院、华为、正威等一批“国字号”战略科技力量和头部企业创新平台持续释放效能。新增59个省级以上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全市创新平台达到1137个。

四是加强科技创新系统谋划,完善科技规划体系布局。按照中央、省、市“十四五”规划建议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2021年-2035年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省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的安排部署,成立规划编制工作专班,组织高层次专家专题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不断强化规划的政治性、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形成《沈阳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初稿)》,围绕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等任务制定具体措施。

五是围绕产业链布置创新链,壮大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制定《沈阳市以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创新行动方案(2020-2022年)》,实施12个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创新行动,深入挖掘产业技术路线,搭建产业共性平台,引育产业上下游配套企业,推动新兴和特色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发展。出台关于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搭建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和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新增11家新型研发机构,总数达到32家。推进科技型企业快速成长,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4559家、同比增长48.50%,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560家、同比增长39.43%,省雏鹰企业达到776家,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达到88家,同比增长83.33%。打造创新高地引领支撑经济发展,建立自创区建设指标评价体系,加快推进沈北辉山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创建,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通过科技部专家论证,北方文化新谷等13家单位获批我省首批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占全省59%。

六是市场化配置技术要素,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将技术要素配置权交给市场,“打造前沿技术产业链股份制联盟”等3项改革成果入选国家推广经验清单,沈阳化工大学获批科技部首批科技成果所有权试点单位。推动院(校)地共建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组织市校(院)协同创新活动60场,选派50个农村科技特派团开展科技下乡等创新活动169场。增强东北科技大市场服务功能,举办科技活动176场,促成科技服务交易额40.73亿元。全市各类技术转移机构达到63家,技术经纪人近600人。

七是打造双创“升级版”,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组建双创孵化联盟,组织百家双创载体提标升级,形成鑫源“双创+骨干企业”、永安机床小镇“双创+产业园区”、光明小镇“双创+产业链”、科创工场“双创+楼宇经济”、豪玛网络“双创+平台”等新模式。全市双创载体达到212家、面积560万平方米,服务团队及企业1.2万家,集聚创业人员16.6万人。加大惠企纾困政策落实力度,2055家企业实现研发费加计扣除额65.47亿元,获支持企业数量和资金分别增长26.4%、19.6%;1836家企业实现高企所得税减免额21.49亿元,获支持企业数量和资金分别增长49.3%、21%;鼓励双创载体减免企业各类租金费用4133万元、惠及企业1786家。

八是扎实推进科技合作交流,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搭建沈阳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发布重点信息473项(国外科技需求占比40%),已成功对接17家海外科技机构,服务我市300余家创新主体。引进15个国家的79名高层次专家开展36个科技合作项目,实现技术突破77项。便利化提供外国高端人才来华工作许可审批服务,全年办理206件,较去年增长4件。成功举办“国际基因组学大会第三届眼科大会”等8项重大科技交流活动,吸引包括诺贝尔奖获奖者、两院院士等400余名高端专家来沈“内行碰撞”,举办各类活动29场,推介成果及需求369项,签约项目29个,签约金额2.66亿元。

九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系统提升科技治理能力。切实把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举办全市首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活动,发挥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围绕重点专题集中研讨,市科技局获评全市精神文明标兵单位和学习型城市建设先进单位。作为首批试点在全市率先开展监督体系建设和治理体系建设,系统推进机关纪律建设,从严约束管理干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实现“科技行权到哪里、对干部监督就到哪里”。

二、关于2021年工作安排

与先进城市相比,沈阳市科技创新工作还存在协同创新组织体系不够高效、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够突出、重大创新平台溢出效应不足等问题,需要进一步聚集优质资源、加快建设步伐、强化发展优势。围绕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科技工作会议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市科技局将牢固树立创新的核心地位,积极落实国家战略需求,深入落实《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成果转化、创新生态和创新组织等方面,全面构建符合新时代发展需求的区域创新体系。

一是强化源头创新能力,建设科学技术创新体系。打造科学创新高地。加快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步伐,以创建辽宁区域综合性国家重点实验室为依托,规划建设浑南科学城。推进材料科学研究中心等5个“国字号”重大平台建设,谋划建立智能制造研究中心,启动深部工程灾害物理模拟等4个重大科学装置论证,增强机器人学等7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原始创新能力,开展创新平台建设年系列活动,引领160个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与国家级平台捆绑联结。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发挥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的导向作用,深入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动创新成果在沈开展延展性研究和产业化应用。

二是培育壮大新动能,建设产业技术及产业创新体系。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全市科技型企业超过1万家,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6000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3000家,雏鹰企业超过1000家,瞪羚独角兽企业超过120家。支持创新型龙头企业平台化转型,推动产业链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落实《沈阳市以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创新行动方案(2020-2022年)》,实施12个重点产业链科技创新行动,谋划重大科技项目。开展百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探索推进创新攻关的“揭榜挂帅”体制机制,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争创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试验区。实施“机器人+”等六大工程,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实体经济。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组建一批新型研发机构,总量达到40家。

三是加快技术要素配置市场化,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提升科技成果服务能力。强化东北科技大市场的市场化服务机制,提升科技中介机构服务能力,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达到70家,技术经纪人超过700人。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落实《沈阳市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方案》,建设东北大学等6个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培育特种热处理装备技术等10个中试平台,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10%。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沈阳化工大学试点,深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三权”改革。

四是打造双创升级版,建设创新创业生态体系。优化双创载体布局。建立双创载体梯次培育体系,深入推进“双创+”新模式,开展双创载体绩效评价,全市各类双创载体数量达到230家。培育高水平孵化人才队伍。支持高校双创载体建设,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生态,组织开展双创活动超过1500场。强化科技金融支撑作用。加强科技成果路演对接,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加强科技人才工作力度。推进“三评”改革落实落地。

五是提升辐射带动能力,建设开放创新体系。推进自创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强化“高新”发展内核,推动高新区晋位升级,推进自创区建设科技创新核心区、产业创新示范区、双创生态先行区、开放合作先导区。深化区域协同创新发展。加强与北京、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的科技合作,推进首都科技条件平台沈阳合作站等共建项目,开展联合技术攻关。扩大科技对外开放。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创新发展,推动国际化平台建设,支持国际高端学术活动在沈举办。

六是优化配置创新资源,建设科技创新组织体系。完善科技创新组织体系。建立统筹协调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工作机制,形成横向互动、市区联动的科技创新管理网络。创新高校院所协同组织模式。深化市校(院所)联席会议合作机制,建立科技创新专家委员会。引导区县特色化创新发展。落实区县科技创新评价指标体系,提升区县创新驱动发展水平。

总之,在进入新发展阶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市科技局将以科技创新为第一动力,全力推进全市高质量发展和新时代振兴,加快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