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科技局关于发布2021年第二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4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沈科发〔2021〕37号

市科技局关于发布2021年第二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第二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予以发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榜单设置

紧紧围绕“三篇大文章”20个产业链创新方向,着重产业应用和企业急需,以解决产业共性技术问题为主攻方向,经过需求征集、技术甄别、榜单凝练,在汽车及零部件、通用机械装备等17个方向,共遴选39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对外张榜发布(详见附件)。

二、揭榜条件

本次“揭榜挂帅”项目向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征集揭榜单位,揭榜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技术需求提出企业(发榜方)无关联关系。

2.具有较强研发实力、完备的科研条件和由高层次人才领军的稳定的科研人员队伍等,有良好的承接委托研发任务的业绩,无不诚信记录。

3.应与技术需求提出企业联合组织实施项目攻关。

三、揭榜程序

1.揭榜对接。有意向的揭榜方应自本榜单发布之日起,结合张榜项目具体需求及自身能力,与发榜方进行对接洽谈,提出技术攻关方案。揭榜方与发榜方达成共识后,应签订技术合同,确定项目实施内容、考核指标、科研周期、技术交易额、支付方式、验收标准等,并在技术市场完成登记备案。如揭榜单位2个或以上,发榜方应确定1个揭榜单位牵头签订技术合同。

2.项目申报。发榜方应于2021年12月30日17时前,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http://zp.kjj.shenyang.gov.cn),在线填写《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揭榜方资质条件、技术合同、技术攻关方案等相关材料。

3.立项攻关。市科技局对发榜方在线填报的《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进行审核评定,确定中榜名单,及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项目,列入年度市级科技计划,按照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技术攻关。

四、支持方式

依据《沈阳市重点技术攻关项目“揭榜制”实施细则》(沈科发〔2020〕36号)第十四条,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对技术需求提出企业按照中榜项目技术合同额的50%给予前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五、联系方式

具体榜单对接洽谈请通过附件对应联系方式进行联系沟通,协调组织相关事宜联系方式如下:

1.汽车及零部件、通用机械装备、专用装备、机床及功能部件、电力装备、石油化工、航空航天装备、机器人、新材料、5G基础设施及应用、人工智能、新能源、智能传感器、智能终端制造等方向

高新处  联系人:王  旭;联系电话:22721314。

2.生物医药及医疗装备、节能环保方向

社发处  联系人:周  巍;联系电话:23768180。

3.现代农业及农产品深加工方向

农村处  联系人:裴亚涛;联系电话:22725022。

附件:2021年第二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021年第二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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