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8日,市科技局党组书记李莹在局411会议室主持召开了2022年第10次局长办公会议。会上,国合处处长李伟汇报了关于制定《沈阳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情况,成果处处长曹宇汇报了《关于完善沈阳市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方案》起草情况,资配处处长胡忠君汇报了关于上半年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调度会有关情况。局领导对以上议题进行了审议。
会议决定:
1.原则通过《沈阳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会议要求,一是监督处要进一步关注全市各创新主体实际情况,做到底数清楚。二是文件印发施行后,要注重工作落实,严格按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
2.原则通过《关于完善沈阳市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方案》。会议要求,要根据实施方案形成任务清单,在任务推进中注重发挥沈阳产业技术研究院等作用,通过开展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试点工作对相关机构作进一步规范,带动我市评价机制相关工作全面展开。
3.原则同意关于上半年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调度会有关情况的汇报。一是撤销3个项目,由高新处负责。资配处负责履行市政府审批手续后下发项目撤销通知。政策处负责会同高新处启动司法程序追缴225.57万元补助资金。二是6月30日到期的项目,延长验收时间到8月31日。推进1个项目7月上旬完成二次验收工作。三是协调律师事务所按期完成12个项目的司法追缴工作,由政策处负责,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配合落实。
参加会议人员:局长李莹、副局长孙晓慧、副局长李志勇、副局长杨洪颖;列席人员:二级巡视员郭玉福、办公室主任肖强、政策处处长孙敬华、创发处处长王勃、资配处(平台处)处长胡忠君、监督处处长李伟、创服处处长李辉、高新处(企业处)处长赵宇、农村处三级调研员裴亚涛、社发处处长于红砚、成果处处长曹宇、合作处党支部书记吕徽、人才处处长王海燕、人事处副处长辛立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宋伟、监督处副处长滕强保;记录人员:办公室董飞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