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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火炬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2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各有关单位:

火炬统计工作是纳入我国科技统计报表制度,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204号)要求,为更好地完成沈阳市2022年度火炬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沈阳市域内全部有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填报形式

企业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填报火炬统计报表(报表内容及指标解释详见附件1)。

三、工作组织

(一)填报组织

1.国家高新区内企业统计填报工作,由高新区火炬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2.国家高新区外城区企业填报工作,由本地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数据审核

1.国家高新区内企业统计数据审核工作,由高新区火炬中心负责。

2.国家高新区外城区企业统计数据审核工作,由市科技局负责。

四、有关要求

1.各地区要高度重视火炬统计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做到所属区域企业“应统尽统”,对国家高新区外有效高企未填报企业,提交相关说明,市科技局将按照《沈阳市“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创新行动驱动行动督考方案》,定期通报各地区填报率情况,予以分数考核。

2.国家高新区外企业网上填报完成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修改完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

3.为更好的服务企业开展填报工作,解决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市科技局将组织开展专项培育活动,各地区要按照方案安排及时组织本地区企业参会,切实提高服务培训作用。


附件 1.国家高新区企业及区外高企统计年报表

     2.各地区咨询服务联系表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2日


附件1:国家高新区企业及区外高企统计年报表.wps

附件2:各地区咨询服务联系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