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科技工作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度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4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各有关单位:

依据《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沈阳市中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的通知》(沈科发〔2020〕3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开展2020年度沈阳市中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简称中青年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20年度立项支持的中青年项目。

2.2020年度前立项支持的申请延期结题验收到期的中青年项目。

二、验收申请材料

1.《中青年项目验收申请表》。

2.《中青年项目资助协议》复印件。

3.中青年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及《中青年专项资金决算表》。

4.中青年项目完成情况证明材料。

5.中青年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报告。

6.中青年项目自我评价意见。

三、验收结论

中青年项目结题验收采取会议评审验收形式,验收专家组依据项目实施情况,给予以下3类验收结论。

1.验收通过。按照《中青年项目资助协议》要求,完成规定的目标和任务且经费使用符合规定的项目。

2.验收结题。因客观原因导致《中青年项目资助协议》规定的任务目标未完成,但在原有基础上取得研发进展,并提供相应技术资料、研究情况、试验数据等相关证明材料的项目。

3.验收不通过。因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成员终止与项目单位聘用关系或主观故意、严重失职等导致中青年项目资助协议》约定的任务目标未完成的项目;项目实施、验收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金及违规违法使用资金等失信行为的项目;因客观原因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实施且不及时与项目管理单位书面报告导致资助资金损失的项目;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项目。

四、有关要求

1.请相关单位、个人按照项目验收申请材料模板(附后)认真编制验收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请相关单位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验收申请材料提交市科技局人才处审核。

3.请相关单位将审核后的项目验收申请材料装订成册,一式5份,报送至市创新与转化中心,等待具体验收通知

4.依据有关要求,对不积极配合项目验收工作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将按照规定处理,直至撤销立项项目,收回项目资助资金。


附件:1.第1项 中青年项目验收申请表(模板).doc

       2.第2项 中青年项目资助协议(复印件).doc

       3-1.第3-1项 中青年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doc

       3-2.第3-2项 中青年项目资金决算表(模板).doc

       4.第4项 中青年项目完成情况证明材料.doc

       5.第5项 中青年 项目专项审计报告.doc

       6.第6项 中青年项目自我评价意见(模板).doc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1月14日


(市科技局联系人:申森,联系电话:22730810  市创新与转化中心联系人:李爱国,联系电话:22536335)

第1项 中青年项目验收申请表(模板).doc

第2项 中青年项目资助协议(复印件).doc

第3-1项 中青年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doc

第3-2项 中青年项目资金决算表(模板).doc

第4项 中青年项目完成情况证明材料.doc

第5项 中青年 项目专项审计报告.doc

第6项 中青年项目自我评价意见(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