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兴辽英才计划”举荐遴选工作,现将《沈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辽宁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兴辽英才计划”举荐遴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根据《辽宁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兴辽英才计划”举荐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我市科技局对口省科技厅负责“带土移植”团队项目的举荐遴选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项目类别及平台推荐“兴辽英才计划”人选。请符合举荐条件的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东亚种业有限公司、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铸造研究所有限公司、沈阳仪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在完成相关工作流程后将举荐函直接报送省科技厅;符合遴选条件的单位,请于9月23日前完成相关工作流程,由市科技局审核后报送至省科技厅。
根据省科技厅有关通知要求,请各申报单位严格遵守《辽宁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兴辽英才计划”举荐遴选工作的通知》规定和要求,同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提示。
1.对各单位之前申报的“带土移植”项目,须登录系统按照最新通知重新申报。
2.各项目单位在系统填报材料中注意,注册账号的申报人一定是项目负责人,如有其他人代报,后续填报中项目负责人一栏将无法填报。项目预算中省级财政资金不能超过项目总预算的30%。
3.申报单位要落实申报主体责任,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对申报项目负责。一是不可同一项目、同一负责人在已获得省级科技项目支持情况下,再次申报本项目,以同样项目和承担人重复获得省级财政支持。二是不得在已获得“兴辽英才计划”项目未结题情况下申报本项目。三是不得在此次“兴辽英才计划”中,既申报本项目又同时申报其他类别项目,请注意与负责其他类别项目的推荐部门核实(参照“兴辽英才计划”申报通知中各类项目负责部门)。
联系人:王威、申森,联系电话:22730810
省科技厅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23983158
附件:
1.辽宁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兴辽英才计划”举荐遴选工作的通知》及附件4
2.关于转发《辽宁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兴辽英才计划”举荐遴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16日
附件1-辽宁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兴辽英才计划”举荐遴选工作的通知》及附件4.pdf
附件2-关于转发《辽宁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2年“兴辽英才计划”举荐遴选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