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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2年度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半年绩效评价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30日    来源: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绩效管理,全面推进项目实施,根据《沈阳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沈科发﹝2018﹞106号)有关规定,现将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2022年度半年绩效评价报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已签订合同未提交验收申请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填报内容

项目承担单位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http://zp.kjj.shenyang.gov.cn/webManage_lddllb.do),在线填报项目上半年执行情况及绩效评价报告、经费使用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如5000元以上票据、财务报表、账页等复印件,作为日常检查及财务验收证明)。

三、填报时间

2022年7月1日9时至7月20日17时结束,请相关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务必于填报时限截止前完成材料上传提交工作。对超期未提交或报告内容不完整的项目,将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四、联系方式:

高新处:22739469    农村处:22725022

社发处:23768180    监督处:22722774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