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开发利用科普资源,进一步推进科普基地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沈阳市科普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沈科发〔2017〕89号)等有关精神,市科技局、市科协决定共同组织开展2022年度沈阳市科普基地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对象、条件及程序具体要求详见《沈阳市科普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见附件1)第二章。
二、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申报单位对照《沈阳市科普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在线申报。申报单位登录沈阳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shenyang.gov.cn/),按照《网上申报操作指南》(附件2),完成单位注册、信息完善、项目账号添加等操作,并以项目账号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在“科普基地认定”进行申报,基地级别选择“市级”,在线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盖公章扫描件)。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1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三)审核推荐。各区、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受理网上申报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形成推荐函、推荐表(附件3),并于7月14日前将纸质推荐函、推荐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到市科技局。
(四)组织评审。市科技局受理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提出认定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认定。
三、联系方式
(一)申报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23768569 83961972
市科协:22729889
(二)技术支持(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系统操作及密码找回等)
咨询电话:18900923879
电子邮箱:3231723542@qq.com
(三)监督电话
监督处:22722774
附件:1.沈阳市科普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2.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3.2022年度沈阳市科普基地推荐汇总表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沈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