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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3日    来源: 中国政府网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发〔2022〕4号)精神,现将我市2022年度省科技奖提名工作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提名奖项

省科技最高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

二、提名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组织)应当符合《关于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精神,符合《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且提名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为在我市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三、申报程序

拟通过我局提名的单位,按如下程序办理:

1.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函。

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项目简介、提名理由、单位意见等。

2.市科技局接到申请函后,初审申报条件,并通知项目第一完成单位。

3.经初审符合提名条件的项目,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60.151.64),在线填报省科技奖提名书,并上传附件。

4.市科技局完成在线形式审查与提交等相关工作。

5.省奖励办审查通过后,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按要求提交与网络申报材料一致(包括提名书与附件材料)的纸质材料。

四、时间及要求

1.请拟通过我局提名的项目单位以电子版方式(单位盖章版PDF和WORD版共2种)向市科技局提交申请函,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2.要认真填写科技奖提名书,主要技术及创新内容,项目实施及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要准确、客观,附件材料要齐全、规范、真实。在线填报务于2022年7月29日前完成。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3.要按省奖励办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公示,并于2022年7月29日前完成公示工作。公示材料及公示的照片、网络截图等按要求报市科技局备案。

4.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务必按时限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协同创新与成果处

联 系 人:李永成  孙凯

联系电话:22740339

电子邮箱:sykjjcgcyx@163.com


附件:

1.关于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申请函(参考样式)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22日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 通知.docx

附件2.申请函(参考样式).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