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科技伦理治理和深化“三评”制度改革等文件精神,全面提升科技创新改革建设水平,日前,市科技局会同市教育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沈阳市科研诚信、科技伦理和“三评”改革试点创建与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此次科研诚信、科技伦理和“三评”改革试点创建与绩效评估工作,旨在摸清我市市属高校院所开展科研诚信、科技伦理和“三评”改革的工作进展和实施效果,深入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和“三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切实将科研诚信和“三评”改革工作总体要求落实到科技创新发展工作之中,打通落实改革“最后一公里”。
市科技局拟从本月开始,利用6个月左右时间,由沈阳大学、沈阳医学院、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沈阳开放大学、沈阳环科院、沈阳农科院、沈阳园林院等市属高校院所自行开展试点创建,四季度组织相关评估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调查问卷和抽取项目等形式,对各单位开展实地评估,择优选择2-3家单位作为科研诚信、科技伦理和“三评”改革试点单位,打造可复制、可学习、可借鉴的样板,并在全市予以推广。
为做好试点创建与绩效评估工作,市科技局经过充分调研和广泛论证,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考核标准,建立了《沈阳市科研诚信、科技伦理和“三评”改革绩效评估工作指标体系及赋分标准》,业已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指标体系》包括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10项、二级指标29项、三级指标57项;《赋分标准》分别对应一、二、三级指标体系,按照工作权重,赋予相应分值,所有指标均源于中办国办、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出台的规范性制度文件。
通知要求,各创建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科研诚信、科技伦理和“三评”改革试点创建与绩效评估工作,积极开展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持续推动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重点的科技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突出“质量、贡献和绩效”为导向的评价体系,不断优化科技创新生态。同时,鼓励各单位在科研诚信、科技伦理和“三评”改革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开展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市科技局将在绩效评估中充分挖掘各单位先进经验作法,将评估结果作为科技政策制定、完善和调整等的重要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