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备案2019年第一批沈阳市创新创业载体的通知(沈科发〔2019〕61号)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25日 来源: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沈科发〔2019〕61号
各区、县(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等创新创业载体高质量发展,根据《沈阳市创新创业载体备案管理办法》(沈科发〔2019〕48号)具体要求,现将“鲁迅美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微企业孵化基地)”等38家载体备案成为沈阳市创新创业载体。
请各区、县(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继续加强对创新创业载体的指导和支持,为其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条件。新备案的市级创新创业载体要及时报送统计数据和发展情况,并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能力,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为加快打造双创升级版做出贡献。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